一、考生須按照公布的面試時間及考場安排,在面試開考前30分鐘(上午8:00、下午2:00)前,憑本人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考場報到,參加面試抽簽。報到時應將所攜帶的通訊工具和音頻、視頻發(fā)射、接收設備關閉后交給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面試結束離場時領回。未能依時報到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對證件攜帶不齊的,取消面試資格。
二、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顯文字或圖案標識的服裝參加面試。
三、考生報到后,工作人員按分組組織考生抽簽,確定面試的先后順序。考生應按抽簽確定的面試順序進行面試。
四、面試開始后,工作人員按抽簽順序逐一引導考生進入面試室面試。候考的考生實行封閉管理,須在候考室靜候,不得喧嘩,不得影響他人。候考的考生應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需上洗手間的,應經工作人員同意,并由工作人員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離開考場的,應書面提出申請,經考場主考同意后按棄考處理。嚴禁任何人向考生傳遞試題信息。
五、考生可以自主選擇用普通話或者廣州話回答評委提問。在面試中,應嚴格按照評委的提問回答問題,不得報告、透露或暗示個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簽編碼顯示。如考生透露個人信息,按違規(guī)處理,取消面試成績??忌鷮υu委的提問不清楚的,可要求評委重新念題(所需時間占用本人答題時間)。
六、考生須服從評委對自己的成績評定,不得要求評委加分、復試或無理取鬧。面試結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試成績統(tǒng)計完畢,簽收面試成績回執(zhí)。
七、進入面試室的考生須帶齊隨身物品,面試完畢取得成績回執(zhí)、并領回交由工作人員保管的本人物品后(請認真核對,不要領錯別人的物品),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八、考生應接受現(xiàn)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對違反面試規(guī)定的,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guī)范(試行)》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