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選聘人員須保證所提供學歷的真實性,報名時東阿縣人社局和東阿縣教育局會對學歷及資格條件進行網(wǎng)上驗證,比對本人、學歷、資格條件、照片、身份證是否一致。
二、領取準考證時,由本人持身份證和交費單據(jù)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號、考場號、座號都由本人現(xiàn)場抽取,工作人員現(xiàn)場填寫,確保考試公平公正。中學崗位于2016年8月23日上午抽取,小學崗位于當日下午抽取,請選聘人員按照時間安排領取準考證。
三、未在編制所在學校任教的人員須經(jīng)編制所在學校同意。
四、使用幼兒園編制的人員,不在此次選聘范圍之內(nèi)。
五、參加選聘人員報名時還需提交誠信承諾書,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遵守考試紀律等做出承諾,并由本人簽字、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