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教學字〔2016〕17號
有關高等院校:
為做好2016年我省高職(高專)注冊入學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6號)、《山東省高等職業(yè)學校注冊入學試點方案》(魯教學字〔2014〕1號印發(fā)),現將2016年高職(高專)注冊入學招生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范圍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高職(高專)招生有缺額,并有注冊入學招生意愿的我省省屬普通高職(高專)院校和民辦本科高校(含獨立學院)。
二、注冊入學計劃
在各招生院校執(zhí)行高職(??疲┱猩媱澟c實際入學報到學生數差額以內,經學校申請,可確定為本校分專業(yè)高職(高專)注冊入學招生計劃。
若注冊生源不足,夏季高考各科類、春季高考各類別之間計劃數可以相互調劑。夏季高考計劃缺額可以調整到春季高考計劃,但春季高考計劃缺額不得向夏季高考計劃調整。
三、申請注冊入學考生條件
在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錄取時未被錄取,且高考成績達到本年注冊入學最低申請資格線的考生均可申請本次注冊入學招生。注冊入學申請資格線根據注冊入學計劃和生源情況劃定,與注冊入學計劃同時公布。符合條件的考生應根據本人所參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的類別、科類,選擇對應的學校和專業(yè)進行注冊申請。
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直接申請,不受文化分數限制。
參加我省高職(高專)院校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高職院校專項計劃”),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直接向開展“高職院校專項計劃”的院校申請,單列計劃錄取。
四、錄取規(guī)則
對符合注冊入學條件的考生,根據省下達的分專業(yè)注冊入學招生計劃(含“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院校應嚴格以考生成績?yōu)橐罁駜?yōu)錄取,并負責招生情況的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五、注冊入學招生章程
各招生院校要根據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專門制訂注冊入學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必須真實、準確,表述規(guī)范,主要內容應包括:學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qū)等須注明),辦學層次,辦學類型,分專業(yè)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guī)則,學費標準,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lián)系電話、網址,以及其他須知等。
各招生院校須于9月11日17:00前將本校注冊入學招生章程報我廳審核,將電子版發(fā)送至lcl@sdedu.gov.cn。學校招生章程經我廳審核同意后向社會公布,已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不得擅自更改。
六、注冊入學程序
考生申請注冊入學,須憑身份證號和登錄密碼,通過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設立的注冊入學網上管理平臺進行,網址為http://wsbm.sdzk.cn。
注冊入學共進行3輪,每輪均包含考生申請、院校審核與錄取兩個環(huán)節(jié)。
(一)考生申請。符合注冊入學條件的考生,可向1所院校提出申請,最多可申請6個專業(yè)及1個專業(yè)是否服從調劑。
(二)院校審核與錄取。招生院校依據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明確的注冊入學錄取辦法,對提交注冊入學申請志愿的考生進行審核,將審核通過的考生確定為院校錄取考生。院校每輪在不超過本輪招生計劃數的110%范圍內確定本校錄取考生名單。
凡符合注冊入學條件且第一輪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xù)參加第二輪申請,依此類推共進行三輪。凡已成功注冊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請注冊其他院校。
七、注冊入學時間安排
(一)第一輪。
1.公布缺額計劃:9月14日8:00前;
2.考生申請:9月14日9:00-12:00;
3.數據整理:9月14日17:00前;
4.院校下載數據、審核與錄取:9月15日9:00- 17:00。
(二)第二輪。
1.公布缺額計劃:9月17日8:00前;
2.考生申請:9月17日9:00-12:00;
3.數據整理:9月17日17:00前;
4.院校下載數據、審核:9月18日9:00- 17:00。
(三)第三輪。
1.公布缺額計劃:9月20日8:00前;
2.考生申請:9月20日9:00-12:00;
3.數據整理:9月20日17:00前;
4.院校下載數據、審核:9月21日9:00- 14:00。
(四)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對按照要求進行注冊入學確認的考生,相關高校須在9月23日前發(fā)放錄取通知書,并于9月底前辦理報到及學籍注冊手續(xù)。
八、數據報送與處理
(一)招生缺額數據信息。
1.統(tǒng)計缺額數據信息。招生院校填寫《山東省2016年高職(高專)招生缺額統(tǒng)計表》(見附件),分別報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信息處和省教育廳學生處。
2.報送方式。電子版分別發(fā)送至郵箱lcl@sdedu.gov.cn和e37_shij@sdzs.gov.cn;紙質版郵寄至:濟南市文化西路29號教育廳學生處。
3.報送時間:9月11日17:00前。
(二)已錄取未報到新生數據報送。
字段名 | 字段含義 | 字段類型及長度 | 備注 |
yxdm | 院校代碼 | Char(5) | 5位部標代碼 |
yxmc | 院校名稱 | Char(32) | 標準名稱 |
ksh | 考生號 | Char(14) | |
xm | 考生姓名 | Char(8) |
1.報送內容與格式。數據格式為DBF,壓縮后上報。
2.報送方式。招生院校登錄(http://cj.sdzk.cn/wbdks)報送本校錄取新生中未報到的考生數據。使用本系統(tǒng)打印名單加蓋公章后郵寄至:濟南市市中區(qū)土屋路3-2號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石競收。
3.報送時間。9月11日17:00前。
(三)未報到新生數據處理。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對有關高校報送的未報到新生數據在錄取庫中予以刪除,相關考生不再具備2016年普通高校入學注冊資格,也不得參加注冊入學申請和錄取。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高職(高專)注冊入學工作。高職(高專)注冊入學是我省2016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政策性強,群眾關注度高,各高校和招生考試部門要高度重視,在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積極配合、嚴肅認真做好高職(高專)注冊入學工作。
(二)錄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負責。招生院校要成立注冊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完備的注冊入學招生錄取方案,并報省教育廳審核后向社會公布。要認真執(zhí)行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切實維護注冊入學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要自覺遵守相關政策、認真執(zhí)行招生計劃,及時確定預錄取考生及專業(yè),上傳或下載數據,發(fā)放錄取通知書,公布監(jiān)督信訪電話,做好考生信訪接待工作,負責招生情況的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接受社會監(jiān)督,確保公平公正。
(三)嚴格執(zhí)行招生紀律。各高校必須嚴格按照考生成績擇優(yōu)錄取,不得放寬注冊入學考生條件和錄取標準,嚴禁錄取不符合政策規(guī)定的考生,不得向未經注冊入學網上管理平臺成功注冊的考生提前發(fā)放錄取通知書;嚴禁虛假宣傳、違規(guī)承諾、壟斷生源、相互詆毀等擾亂正常秩序的招生行為發(fā)生。因違規(guī)注冊招生引發(fā)的任何后果由行為院校承擔全部責任。我廳將加大監(jiān)督檢查的力度,對違規(guī)注冊入學招生的學校進行嚴肅查處,并視學校違規(guī)情節(jié)及社會影響程度,給予通報批評、調減下年度招生計劃直至取消注冊入學試點資格的相應處理。
山東省教育廳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