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調方式
本次公開考調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荚嚢üP試和面試,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缺考任一科目或筆試成績?yōu)?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并取消考調資格。本次考調不收取筆試和面試考試費。
(一)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考試總成績=《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加分
所有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則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二)加分事項
1.獲得縣、市、省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獎勵的分別加1分、2分、3分、5分;
2.榮獲特級教師稱號的加5分。
具備以上多項加分事項的考生不累計加分,以最高加分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