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在現行政關系所在單位有一年以上參公或公務員工作經歷(計算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
5、具有一定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
6、身體健康。
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yè)編制副主任科員及以下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