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香山湖管理區(qū),金蘭山街道辦事處,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新縣2016年縣城區(qū)義務教育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按要求認真貫徹執(zhí)行。
2016年8月3日
新縣2016年縣城區(qū)義務教育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實施方案
為解決縣城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缺額問題,滿足學校正常教學工作需要,經縣政府研究同意,采取考試的方式,公開選調一批在崗在編教師補充到縣城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任教。為切實做好考試選調工作,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選調原則
堅持自愿報名,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選調的原則。
二、選調名額
選調名額共61名,主要安排在光彩實驗學校、首府實驗學校等擴班增容學校,其中,初中教師39名(語文7名、數(shù)學9名、外語7名、物理4名、化學2名、生物1名、思品2名、歷史1名、地理2名、體育2名、音樂1名、美術1名);小學教師22名(語文7名、數(shù)學8名、體育1名、音樂1名、美術2名、信息3名)。
三、選調對象
新縣農村初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含2013年經考核錄用能夠入編的特崗教師)。
四、報名條件
1.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教育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yè),師德高尚,遵紀守法。
2.現(xiàn)任初中教師只能報考初中,現(xiàn)任小學教師只能報考小學,均需具備合格學歷。初中教師所報學科應與畢業(yè)證或教師資格證專業(yè)一致,小學教師所報學科應與所學專業(yè)或所教學科一致。
3. 2014—2015學年度業(yè)務考核名次位于本校倒數(shù)10%范圍內的教師,不得報考。
五、選調程序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2016年8月3日—5日。
2. 報名程序:全縣農村初中、小學符合報名條件的教師自愿申請?zhí)顚憽缎驴h2016年縣城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選調考試申請表》,并將最高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上交所在初中或中心校初審。
各初中和中心校成立報名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審查報考者報名資格,核查2012—2015年三學年度業(yè)務考核優(yōu)秀等次數(shù)得分、教齡得分、2014—2015學年度業(yè)務考核名次是否位于倒數(shù)10%范圍內,并在學校集中公示。
2016年8月6日各學校指定專人將報考教師的資格初審材料(含證書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1寸照片3張集中上報縣教體局人事股。
(3)資格審查:報考教師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考試選調過程,發(fā)現(xiàn)不符合選調條件者即取消選調資格。
(二)考試
1. 考試內容:教育學、心理學、新課程理念、教材教法、學法指導等。注重考查應試者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教師基本技能??荚嚂r間為120分鐘,滿分100分。
2.考試時間:2016年8月9日上午9:00—11:00。
3.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三)加分項
1.考核分:2012—2015年三個學年度學校業(yè)務考核中獲得優(yōu)秀等次的,每次加1分。
2.教齡分:按每年0.3分計算,最高不超過5分。(教齡=2016—任教年份—離職進修年數(shù))。
(四)公示
考試得分加上加分項得分為總成績。總成績張榜公布,接受社會監(jiān)督,自公布之日起3日內無異議,將根據(jù)總成績確定擬選調人選。
(五)錄取
根據(jù)總成績,按所報學校學段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依據(jù)選調名額確定人員名單。若成績并列,按照在農村工作時間較長,省、市、縣級骨干教師(含縣級教學能手)和年齡較大的順序優(yōu)先錄取。選調人員由縣教體局人事股辦理相關手續(xù),統(tǒng)一安排到縣城區(qū)學校任教。不服從安排者,取消選調資格,缺額由所報學校本學段本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選調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不合格者,回原學?;蜣r村缺編學校工作。
六、組織領導
為確保選調工作公開、公正、規(guī)范有序進行,經縣政府研究,決定成立新縣2016年縣城區(qū)義務教育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熊建欣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臧 曼 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夏 雨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黃本友 縣教體局局長
黃凱航 縣監(jiān)察局副局長
劉 濤 縣財政局副局長
趙秀海 縣編委辦副主任、事業(yè)單位登記管理局局長
郭建新 縣人社局副局長
陳文在 縣教體局副局長
張賢力 縣教體局紀委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教體局,陳文在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周密組織。為確保本次公開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縣政府成立了縣城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各鄉(xiāng)鎮(zhèn)(區(qū)、辦事處)和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緊密配合,在領導小組領導下,做好各項具體工作,確保公開選調工作順利實施。
(二)廣泛宣傳,做好動員。各鄉(xiāng)鎮(zhèn)(區(qū)、辦事處)和各有關單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組織廣大教師認真學習,加大宣傳力度,對照報名條件,組織符合條件的教師積極報考。
(三)陽光操作,嚴明紀律。選調工作事關全縣教育的良好形象,涉及教職工的切身利益,社會十分關注。必須嚴明紀律,嚴格把關,規(guī)范操作。凡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或在考試中有舞弊行為的,考試成績作廢,取消選調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縣城教師公開選調,對參與作弊行為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校長或學校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參與作假的,撤銷其現(xiàn)任職務,并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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