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旅游局辦公室關于組織實施2016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通知》(以下簡稱《國家旅游局通知》)精神,國家旅游局定于2016年11月5日實施2016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自2016年起,國家旅游局實行全國統(tǒng)一的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制度。
考生報名途徑:
1、通過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網上報名系統(tǒng)地址為:http://lyrc.cnta.gov.cn/indexzg.aspx(國家旅游局官網首頁→重點專項→旅游人才→全國導游考試報名系統(tǒng))。
2、登陸北京市旅游發(fā)展委員會官網首頁(http://www.bjta.gov.cn)→導游相關考試→2016導游考試報名。
現就北京地區(qū)2016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報名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試科目和內容
考試由筆試與現場考試兩部分組成,筆試采取計算機機考方式進行,現場考試采用室內模擬考試方式進行。
筆試科目為:科目一“政策法規(guī)”、科目二“導游業(yè)務”、科目三“全國導游基礎知識”、科目四“地方導游基礎知識”。
現場考試科目為:科目五“導游服務能力”。
考生類別分為初次報考與加試兩類。
初次報考是指以前從未報名參加過導游考試或參加過導游考試但未通過的人員。報考分為中文普通話和外語類兩種類型。所有初次報考的考生,均須參加筆試機考和現場考試。
加試指以前已經取得中文導游資格證書,2016年報考外語語種的考生。報考加試的考生,只參加所報語種科目五的考試。
二、考試時間
筆試機考 | 2016年11月5日 (周六) 9:00-12:00 | 科目一:政策法規(guī)科目二:導游業(yè)務科目三:全國導游基礎知識科目四:地方導游基礎知識 |
現場考試 | 科目五:導游服務能力(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現場考試準考證為準) |
三、報名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yè)學校或者以上學歷;
(三)身體健康;
(四)具有適應導游員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四、報名程序及時間
考試報名具體流程為: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安排如下: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6年7月29日9:00至8月29日20:00
(二)現場審核時間
2016年9月3日至9月11日,每日9:00—16:30(節(jié)假日不休息)
現場審核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報名網站信息
(三)網上繳費時間
2016年9月3日9:00至9月13日晚24:00點。交費完成后,報名費不予退還。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
2016年10月26日9:00起至考試開始前。
(五)現場審核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2、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3、2016年度有效的健康證明一份(加蓋出具機構公章);
4、報名系統(tǒng)中打印的報名表(一式兩份);
5、報考加試的考生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要攜帶導游員資格證書原件或導游證原件(IC卡)。
五、考試收費標準
考試收費標準待北京市發(fā)改委批復后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報名網站信息
六、成績查詢和發(fā)證
根據《國家旅游局通知》要求,考試結果以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分別劃定分數線,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的為合格??荚嚱Y果經國家旅游局審查后公布,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2016年12月30日12:00起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成績。成績合格的考生頒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導游員資格證書,考試不合格的考生單科成績不予保留,不予補考。
七、成績復核
根據《國家旅游局通知》要求,如考生需要對考試結果進行復核的,可自考試結果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2016年12月30日12:00至2017年1月5日20:00)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提出復核申請,核查后結果為最終結果。
八、其他
(一)旅游中等職業(yè)學校旅游專業(yè)2017年畢業(yè)生可以報考,考試合格且取得畢業(yè)證書后,方可領取“導游資格證書”。
(二)國家旅游局將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首頁和國家旅游局官網發(fā)布有關考試和工作信息,考生獲取有關信息的路徑為:網上報名系統(tǒng)首頁和國家旅游局官網首頁辦事大廳辦事指南行政審批流程導游人員從業(yè)資格核準。
溫馨提示:北京市旅游發(fā)展委員會導游資格考評委員會從未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導游資格考試的培訓班。 市旅游委咨詢電話:85157179、85157184、85157262
北京市旅游發(fā)展委員會導游資格考評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