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綿陽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回避的有關規(guī)定。
3.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4.年齡:18—30周歲(1985年8月1日—1998年8月1日期間出生)之間。
5.在招聘單位服務期限不低于6年(含試用期)。
6. .其他具體條件和崗位另有學歷、年齡要求的見附件1崗位需求表。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在人事考試中違規(guī)違紀被取消錄(聘)用資格的;
3.有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
6. 報名時為我縣內在編在職人員不得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