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6年墾利縣公開招聘合同制教師總體工作安排和招聘簡章規(guī)定,現(xiàn)將面試資格審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一)時間:
2016年7月19日—20日 8:30-11:30 14:00-17:30
(二)地點:墾利縣教育局(縣行政辦公新區(qū)教育民政老齡辦公大樓)302房間。
二、資格審查應提供的材料
(一)《2016年墾利縣公開招聘合同制教師報名登記表》。“聯(lián)系電話”需填2個號碼(包括本人電話號碼和其他能聯(lián)系本人的電話號碼,固話、手機號碼都可以,盡量提供手機號碼);“個人簡歷”(從高中填起)和“家庭成員情況”(稱謂、姓名、年齡、政治面貌、工作單位及職務等)要填寫完整。
(二)本人簽名的《應聘合同制教師誠信承諾書》。
(三)筆試準考證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張(須與報名登記表同底版,背面用鉛筆或圓珠筆注明姓名、應聘崗位)。
(四)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五)與報名信息一致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取得國外學歷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尚未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交學校核發(fā)并蓋章的《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六)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應聘人員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暫提供畢業(yè)學校出具的師范類專業(yè)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證明或有效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認定合格證明的,視為棄權。
(七)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1、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應聘的,應提供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原件。其他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人員)應聘的,應提供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暫時無法提交的,應聘人員出具說明,同意應聘介紹信最遲須于體檢前提交)。已解除勞動合同和就業(yè)協(xié)議的,應提供解除勞動合同和就業(yè)協(xié)議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非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聘人員,應提供戶口簿(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2014年7月4日以來畢業(yè)的普通全日制學歷人員及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應提交就業(yè)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就業(yè)報到證的應提供學校就業(yè)指導部門出具的情況說明材料。
參加2016年碩士研究生考試被高校錄用的應聘人員,應提供高校錄用碩士研究生通知書和本人自愿放棄讀研承諾書,否則取消面試資格。
4、其他應聘資格證明材料。
三、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現(xiàn)場資格審查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xù)工作中發(fā)現(xiàn)通過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面試、聘用資格。
(二)應聘人員本人應按時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查,無故不參加資格審查的或未按規(guī)定要求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名單按規(guī)定在墾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三)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墾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fā)布的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等個人原因影響資格審查和遞補的,責任自負。
(四)按照省有關規(guī)定,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資格審查時一并繳納。繳費后領取《面試通知書》(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安排詳見《面試通知書》)。
(五)資格審查現(xiàn)場不提供打印、復印服務,考生應提前準備好相關材料。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遺失的考生可于2016年7月18日9:00—7月20日17:30,登陸墾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kenli.gov.cn)下載打印。
(六)咨詢電話(2016年7月19日-20日8:30-11:30,14:00-17:30):
0546-2522266(墾利縣教育局)
0546-2881377(墾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墾利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