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為補充工作人員,清遠市人民檢察院擬于近期招考行政輔助類聘員4名,依據(jù)《清遠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管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shù)及職位
招聘人數(shù):4名;職位:行政輔助類聘員;職位代碼:20160001001。
二、招考對象
招考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大專及本科人員。2016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即2016年7月1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
三、報考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報考年齡為18至30周歲(即1986年7月11日至1998年7月11日期間出生)。
(三)全日制大專學歷或本科學歷,不限學位,不限專業(yè)。
(四)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不得應聘。
四、薪酬待遇
清遠市人民檢察院聘員不列入單位編制序列,不擔任行政職務,不行使行政權和執(zhí)法權,不涉及國家機密。聘員實行年薪制,所需經(jīng)費納入市財政預算安排。聘員年薪標準參照清府辦[2012]60號文確定。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考生下載填寫并雙面打印《清遠市人民檢察院招聘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提交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的原件及復印件前來報名地點現(xiàn)場報名。
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忌鐚嵦峤挥嘘P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
(二)報名時間:2016年7月11日至7月2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三)報名地點:清遠市人民檢察院辦公樓七樓政治處(清遠新城連江路15號),聯(lián)系人:李慧華;聯(lián)系電話:0763-3865076。
六、考試
(一)筆試
1.科目:《申論》,筆試成績采取100分制,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
2.時間:2016年7月26日9:00-11:30。
3.地點:清遠市人民檢察院
(二)面試
1.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選按擬聘崗位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3比例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如擬聘崗位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未達到1:3比例,則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及面試對象將于2016年7月27日18:00在清遠市人民檢察院網(wǎng)站(http://www.qingyuan.jcy.gov.cn/)公告,請考生及時留意網(wǎng)站信息。
2.面試時間:2016年7月29日8:30-12:00。
3.面試地點:清遠市人民檢察院七樓會議室
(三)合成考試總成績
總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的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考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擬聘用人員在總成績排名中擇優(yōu)錄取。
七、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職位招錄人數(shù)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執(zhí)行,體檢地點、時間另行確定。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文件精神,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xiàn)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九、成績公布、公示和聘用
成績公布和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請在清遠市人民檢察院網(wǎng)站(http://www.qingyuan.jcy.gov.cn/)查看,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十、其他事項
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須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其他證件無效,無證件者一律不得參加考試或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