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級新生:
根據(jù)教育部總參謀部關于印發(fā)《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及退役后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13〕8號)的要求,我校對2016年新生應征入伍申請辦理保留入學資格的相關手續(xù),通知如下:
一、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時間
8月29日-9月3日,新生本人到教務處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xù),(因故不能到校辦理,可委托其父母代為辦理)。如開學后兩周內(nèi)仍不辦理,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二、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材料
1.《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
2.錄取通知書(復印件)
3.入伍通知書(復印件)/或地方人武部出具的入伍證明
4.高考準考證(復印件)
5.學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6.高中畢業(yè)證書(復印件)
7.一寸免冠近照2張(辦理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
8.委托父母代辦,除持上述1-7材料外,還需學生本人委托書及其父母身份證(復印件)
三、審核錄取資格
學校對入伍新生遞交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的材料進行錄取資格審核,合格者給予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xù),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生個人信息中標注“參軍入伍”,出具《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
聯(lián)系電話:0553-3932633
教務處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