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市公安工作,優(yōu)化隊伍結構,緩解基層警力不足矛盾,適應經(jīng)濟建設和社會發(fā)展的需要,經(jīng)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安廳、公務員局批準,我市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63名,根據(jù)《江蘇省公安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南京市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精神,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考職位
招考職位及要求詳見《南京市公安機關2012年考錄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簡介表》,可通過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試網(wǎng)(www.njrsks.net)查詢。
二、報考條件和招考對象
(一)報考條件
報考南京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江蘇省公安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志愿從事公安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zhì);
3、符合招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專業(yè)、學歷等條件和要求;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1年2月7日至1994年2月13日期間出生);
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yī)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76年2月7日至1994年2月13日期間出生);
5、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殘疾、無重聽、無色盲、無嗅覺遲鈍,無紋身,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癍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tài)異常等)、無肢體功能障礙。
除報考南京市公安局市局02和03職位(財務財會類)、09職位(法醫(yī)學)以及報考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01和02職位(法醫(yī)學)視力為矯正視力5.0以外,其他職位視力均要求雙眼單裸視力(標準對數(shù)視力)在4.8(含)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1、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2、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3、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4、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5、違反財經(jīng)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shù)模?/P>
6、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7、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9、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10、因政治、經(jīng)濟和其它問題正在接受審查尚未有結論的;
11、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13、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1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和學籍的;
15、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6、近三年內(nèi)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處分的;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受到"記過"以上校紀處分且尚未解除的;
17、被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不滿五年的;
18、2011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2010、2011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19、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20、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親屬或?qū)Ρ救擞兄卮笥绊懙呐韵涤H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21、有其它違法違紀行為,不宜擔任公務員或者進入公安隊伍的。
另外,2009年1月1日以后新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法院聘任制書記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也不得報考。
(二)招考對象
1、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普通高校2012年本科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yè)生,報考不受生源地或戶籍限制;
2、符合政策性安置、調(diào)配等條件的人員(如夫妻一方在寧分居兩地、父母在寧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在寧安置、調(diào)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人員,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3、經(jīng)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兩年內(nèi),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的,不受戶籍限制;
4、省選聘的大學生"村官"在聘期內(nèi),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的,不受戶籍限制;
5、其他報考本市公安機關職位的人員限本市生源(指應屆畢業(yè)生)或戶籍(指社會人員);
6、2012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須經(jīng)委培或定向單位及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市局04職位(臨床醫(yī)學)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是指: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jīng)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jīng)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jīng)歷,畢業(yè)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jīng)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jīng)歷,均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
三、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wǎng)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wǎng)址是南京人事考試網(wǎng)(www.njrsks.net)。報考人員可選擇在全省各省轄市考區(qū)參加筆試。
2、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2年2月7日09:00-2月13日16:00。
3、資格初審時間:2012年2月7日09:00-2月14日16:00,報考人員在報名24小時后可通過同一網(wǎng)址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
4、繳費確認時間:2012年2月7日09:00-2月15日16:00,通過初審即進行繳費確認,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wǎng)上繳納有關費用。
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職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證件照,jpg格式,35×45毫米,大小為20Kb以下)。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資格初審期間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2)、根據(jù)招考職位進行報名,每人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考,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本次招考筆試的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報考達不到開考比例職位的考生,可于2月17日9:00-16:00,重新登錄補報其他職位。
(4)、繳費。按省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考試筆試費用98元/人,面試費用100元/人。筆試費用,須于2月15日前通過開通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支付,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報名方為有效,未按期進行網(wǎng)上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考生和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先行網(wǎng)上繳費確認,于2012年3月12日-13日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南京市北京東路63號南京人才大廈三樓),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5)、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通過網(wǎng)上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均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wǎng)址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為2012年3月6日-10日。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25-8315180083151200。
(二)筆試
1、報考者須參加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統(tǒng)一組織的A類筆試。
A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和《申論》三科。
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荚嚥恢付ㄝo導用書??荚嚧缶V可到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試網(wǎng)(www.njrsks.net)查閱。
2、筆試時間為2012年3月11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礎知識》(A)
10:10-11:5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
下午2:00-4:30《申論》
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三)資格復審
在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確定的A類職位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報考職位計劃錄用人數(shù)5:1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
1、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屆時在南京人事考試網(wǎng)(www.njrsks.net)上公布。
2、資格復審材料:
1、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定向、委培的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定向、委培單位及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外省籍生源的師范類畢業(yè)生,須學校提供同意報考的證明。
2、其他報考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本市戶籍資料;在職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若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有困難的,最遲在政審前必須提供);留學歸國人員還要出具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按有關安置、調(diào)配條件報考的考生還應提供相關證明。報考市局04職位(臨床醫(yī)學)的考生須提供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以及醫(yī)師資格證書和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并帶近期二寸正面證件照1張(與網(wǎng)絡報名傳輸?shù)恼掌恢拢?/P>
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參加體檢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人選。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試網(wǎng)(www.njrsks.net)上公布。
(四)體檢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體檢,體檢標準除符合本簡章中報考條件第五條相關規(guī)定外,其它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
體檢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公務員局和市公安局按照有關規(guī)定共同組織實施,并根據(jù)指定醫(yī)院的同一時間、同一標本、同一標準為結論。
(五)體能測評
體檢合格者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見附件)。
體能測評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公務員局和市公安局共同組織實施。
(六)面試
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按報考職位計劃錄用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面試的程序、標準由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確定;面試題本由省統(tǒng)一命制,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公務員局組織實施。
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的職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七)考察(政審)
面試結束后,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根據(jù)報考人員總成績,按職位計劃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政審人選。
政審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guī)定》實施。政審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在該職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
四、公示錄用
考核政審合格者為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通過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試網(wǎng)(www.njrsks.net)公示7天后,按有關規(guī)定將擬錄用人員材料報經(jīng)江蘇省公安廳政治部審核同意后,報市公務員局審批,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并與市公安機關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明確最低服務期5年。
經(jīng)批準錄用的人員,由錄用審批部門發(fā)給錄用通知書。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領取錄取通知書時,須提供畢業(y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被錄用的人員與原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
擬錄用考生主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可從該職位考試總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錄用審批后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五、錄用后管理及待遇
新錄用人員須參加南京市公安局組織的新民警崗前培訓,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按《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執(zhí)行。培訓、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評授警銜,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培訓或試用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考錄用人民警察工作,嚴格執(zhí)行人事部、公安部關于招考人民警察有關規(guī)定,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為方便社會和群眾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
市糾風辦:(025)57711727
市公安局警務督察處:84420111
本簡章由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京市公務員局、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南京市人社局(南京市公務員局)
(025)83610769(政策咨詢)
(025)83151800 83151200(考務咨詢)
南京市公安(025)84462780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京市公務員局
南京市公安局
二O一二年二月三日
附件:南京市公安機關2012年考錄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簡介表
附件: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一、男子組
項目 | 標 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組
項 目 | 標 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縱跳摸高 | ≥230厘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