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考生:
我辦已即日起開始寄發(fā)2016級博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錄取通知書發(fā)放
1、發(fā)放條件:政審合格。
2、發(fā)放方式:
所有新生錄取通知書(含錄取通知書、建行龍卡及密碼、入學須知等)將以EMS的方式,按考生報考時填寫的通信地址(手機號碼)寄出,請保持通訊暢通,并注意查收。
3、首批郵寄錄取通知書名單請查閱附件1。第二批錄取通知書將于7月底寄出,請有關博士生督促或提醒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盡快落實政審事宜。
二、調檔
錄取為非定向的全脫產(chǎn)新生,須將檔案調至所在學院,政審、調檔情況請咨詢各學院研究生輔導員。
三、簽訂合同
所有擬錄取考生須與我校簽訂合同。錄取類別為定向的考生,簽訂《河海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定向)合同書》(一式四份);其他考生簽訂《河海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非定向)合同書》(一式三份)。本校教職工、錄取為“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按相關規(guī)定簽訂合同。
所有合同入學報到當天交所在學院集中審核,經(jīng)我校簽署后由學院統(tǒng)一發(fā)還博士生本人(轉交定向單位)。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6年7月5日
2016年博士研究生通知書發(fā)放名單(第一批):
http://gs.hhu.edu.cn/s/11/t/359/52/cc/info1522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