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新余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新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閱讀:5369 次 日期:2016-07-06 14: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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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部分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需求,經市人事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決定面向全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人員

正科級及以下職務層次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七級及以下職級職員或專業(yè)技術人員(具體選調單位及職位詳見《附件》)。

二、招考范圍、條件及報名方式

(一)招考范圍:

按照身份對等、級別對應方式面向全市公開招考選調,報考人員須為本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報考基本資格和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35周歲以下需為全日制學歷,非參公事業(yè)單位人員具有副高以上職稱可適當放寬);

3.具有3年(含試用期)及以上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2016年6月3日);

4.年齡在45周歲以下(計算時間截止2016年6月30日);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稱職等次);

6.身體健康;

7.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試用期、任職試用期的;

4.縣(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轉任至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未滿2年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它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單位明確表示不同意報考的;

7.2016年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領導班子成員及其換屆人選(含差額人選);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

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7月19日前到選調單位報名,上交2張近期一寸免冠照。每名報考人員按照個人身份和招考條件選擇崗位(限報一個單位的一個職位)。若所報職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被取消,該職位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7月21日前完成調劑報名)。

三、考試方式

考試主要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但選調單位可根據崗位特點,在筆試后加考其它科目。

面試成績與筆試(含加試)成績各占考試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1.筆試內容:考試科目為一門,總分100分。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6年7月24日,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市人社局公務員科領取準考證)。

3.筆試時間:2016年7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報考人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4.各選調職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選調單位與組織、人事部門協(xié)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應調減職位計劃數或取消該職位。

(二)加試科目。

增加考試科目由選調單位自行組織實施。每門增加科目考試成績統(tǒng)一為100分。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加試科目考試。

(三)資格審查。

1.根據筆試和加試科目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確定各職位面試人員名單,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面試。

2.由選調單位負責通知入闈面試人員,按照余人社字[2016]138號文件要求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筆試和加試科目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符合條件人員參加面試(面試環(huán)節(jié)結束后不再遞補人員進入考察和體檢環(huán)節(jié))。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

(四)面試。

1.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結構化面試加追問、情景模擬)無領導小組討論等任一形式進行,總分為100分。

2.面試比例一般設為1: 3,但最低不得低于1:2,達不到最低比例的,相應調減職位計劃數或取消該職位。

四、考察

1.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照考察對象與選調職位計劃數差額確定考察人選并告知報考人及其主管部門。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考察。入闈考察人員排名不分先后。

2.同一職位選調人數5人以下的,考察比例不得低于1:2;同一職位選調人數5人(含)以上的,考察比例不得低于1:1.5。

五、體檢

1.考察工作結束后,組織擬選調人選集中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2.確定人選。選調單位綜合報考人員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人員??荚嚦煽儾蛔鳛樽詈蟠_定選調人員的唯一依據。

六、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xù)

1.公示。組織、人事部門對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在市人社局門戶網站、市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2.辦理手續(xù)。公示期滿,將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選調任職手續(xù)。如用人單位有試用期要求的,按用人單位要求辦理。試用期間,遴選人員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

3.如因資格審查不嚴或程序不到位造成不符合選調條件人員被錄用的,除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外,取消該選調人員的調動資格;已辦理調動手續(xù)的,由選調單位負責辦理相關手續(xù),退回原報考單位安置;涉及選調人員弄虛作假的,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

七、其它

1.報考人員參加面試后,無故放棄選調資格的,列入誠信黑名單,近三年內不得參加全市各類公開招考和選調考試。

2.其它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3.選調職位及考試成績將通過以下網站公布:

新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http://www.xyhrss.gov.cn/web/index.php)。

新余市人才網:http://www.jxxyrc.com。

4.聯(lián)系咨詢電話:

職位咨詢電話:具體見附件(直接聯(lián)系選調單位)

政策咨詢電話:0790-6441265(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科)6736721(市人社局公務員科)

附件1:2016年新余市機關事業(yè)單位第一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附件2:報考注意事項

附件3:2016年度新余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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