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第139號令)的規(guī)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惠州學院2016下半年擬向社會公開招聘82名專業(yè)技術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條件及范圍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詳見附件1:《惠州學院2016下半年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才計劃》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yè),恪守學術規(guī)范,遵守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品行,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較強的科研能力和教學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4.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5.具有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6.原則上須于2017年2月16日前持有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來校報到;
7.年齡要求:原則上教授(正高)45周歲以下,副教授(副高)、博士40周歲以下,有特別規(guī)定的,以招聘計劃中具體崗位條件為準,特別優(yōu)秀的或者緊缺專業(yè)的博士并教授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以下。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名者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的人員;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業(yè)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二、薪酬待遇
事業(yè)編制。按照國家、廣東省及學校政策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各類人員薪酬標準提供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通過發(fā)送電子郵件方式進行報名(zhaopin@hzu.edu.cn),郵件主題填寫“姓名+部門”,有意應聘者請登陸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惠州學院門戶網站下載并填寫《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惠州學院2016下半年公開招聘報名匯總表》(附件3)、《應聘人員科研業(yè)績成果一覽表》(附件4)。若因個人或網絡原因,造成郵件不能正常按時傳輸到位及下載閱讀,責任由報名當事人負責。
特別提示:
(1)我校不收任何形式的報名費,請應聘者切勿上當受騙。
(2)由于郵箱容量有限,所發(fā)郵件不要超過2M,請盡量不要發(fā)大的掃描打包文件。
(3)不按規(guī)定填寫附件2-4或內容不真實者報名視為無效。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8月31日止
3.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首老師;0752—2529142
(二)資格審查
1.初審
資格初審由人事處和用人部門按照報名條件對應聘者報名資料進行初審。通過資格初審者,用人單位電話通知考核人員考核的時間和地點。
2.復審
考試當天為資格復審時間,復審需提交的資料有:
(1)《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原件一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職稱(注冊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應聘人員科研業(yè)績成果一覽表》、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以上材料在講課或測試現場提交查驗。對不按時參加復審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核
教師采用講課和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由所在系(部)人才引進考核小組按規(guī)定程序方式組織實施,講課內容為本專業(yè)課程,每人試講20-30分鐘,講課完畢后接受評委提問面試??荚嚦煽儼窗俜种朴嬎?,60分為合格線,在成績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擇。
教輔及管理人員由用人單位和學校人才引進考核委員會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先由用人單位通過行政管理技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行政管理技能測試和面試按6:4比例計算總成績,再由學校人才引進考核委員會進行面試并確定擬錄人選。
四、考察和錄用
擬錄用人員名單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在惠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頁公示最后成績和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組織考察,按上級有關要求組織考察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試行)》執(zhí)行。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錄用資格的,重新招聘或依次遞補。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可向學校紀委監(jiān)察室提出。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根據學校相關規(guī)定,簽訂聘用協議。
五、有關說明
1.新入職的教職工到校后,一律按學校崗位設置所規(guī)定的要求,按照學校的實際情況安排崗位級別和聘用事宜。
2.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與在《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和所提供的簡歷、材料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議無效,今后不準許參加我校公開招聘,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惠州學院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