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鄂州市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已結束,現(xiàn)將考生體檢時間安排及注意事項予以公告,請相關考生做好準備工作。
一、體檢對象
體檢人員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除定向招錄村、社區(qū)干部職位體檢人員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1:1.5差額確定外,其他職位體檢人員均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1:1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見附件1)。
報考公安職位考生的體檢,待體能測試結束后另行組織。
二、體檢時間及集合地點
參加體檢的考生于7月1日(星期五)上午6:30在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院內集合。集合后由工作人員集中組織到湖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體檢。
三、注意事項
1、考生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2、體檢人員須攜帶近期彩色1寸免冠登記照片4張,憑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400.00元)考生自理。
3、體檢人員近期要注意飲食和休息。體檢前三天不能做劇烈運動,不能酗酒、熬夜;體檢前一天晚上8:00以后不得進食、23:00以前就寢;體檢當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進食(含牛奶和清水及之外的飲料),以免影響檢查結果。
4、體檢人員在體檢前應領取《公務員錄用體檢表》(集合時由工作人員統(tǒng)一發(fā)放),并逐項如實填寫。
5、體檢按以下標準實施:
《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
《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
《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
《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
《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
6、參加體檢的考生應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回答有關詢問,并按規(guī)定的體檢項目依次進行檢查,不得漏項、漏檢;對隱瞞病史、弄虛作假或冒名頂替的考生,不予錄用。
7、初檢結果不合格的,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復檢。復檢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在我省公務員考試錄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費用考生自理。
8、復檢仍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資格者,按本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
體檢后,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組織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考察,具體考察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考生個人聯(lián)系方式有變化的,請及時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報告。
聯(lián)系電話:
0711-3830130(中共鄂州市委組織部)
0711-3352382(鄂州市公務員局)
中共鄂州市委組織部
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鄂州市公務員局
2016年6月28日
附件:鄂州市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人員名單(不含公安機關職位)詳情請參考:http://www.ezdj.gov.cn/show.asp?id=4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