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2016年招錄選調生及定向考錄
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縣、自治縣、區(qū)委組織部,各位報考人員:
根據省委組織部《關于做好2016年招錄選調生及從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有關后續(xù)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臨滄市2016年招錄選調生及定向考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組織
(一)復審時間。資格復審時間為2016年7月4日。
(二)復審地點。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各縣(區(qū))委組織部干部股。
(三)復審組織。定向考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的報考人員以及大學生村官報考選調生的,由報考人員所在縣(區(qū))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復審;應屆畢業(yè)生以及外州市大學生村官報考選調生的,由市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所需證明材料
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筆試準考證(需打印一式二份,審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戶口冊或戶籍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報考選調生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經學校推薦并蓋章的《云南省2016年選調生報名表(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原件;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經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和縣(區(qū))黨委組織部推薦并蓋章的《云南省2016年選調生報名表(大學生村官)》原件。以上材料要求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部門進行審驗。
三、有關要求
(一)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復審時嚴格對照《2016年云南選調生考試公告》、《關于開展從優(yōu)秀村(社區(qū))干部中考試錄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常見問題解答》相關要求對考生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請報考人員認真閱讀上述相關文件資料,及時了解政策規(guī)定和安排,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的失誤所致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二)資格復審時出現放棄或不合格人員的崗位,按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人員須具備的條件進行遞補,遞補2批次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要求的崗位,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面試。
請報考人員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因電話不暢導致無法接收到遞補通知而錯失遞補機會的情形,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無法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相關后果。
遞補人員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以審核單位通知為準。
(三)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須對是否參加面試及后續(xù)考錄過程進行簽字確認。簽字確認的人員,若出現放棄面試、放棄體檢、放棄考察、放棄錄用資格等行為,視為故意擾亂報名秩序、浪費考錄資源,將依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四)資格復審結束,全市將確定面試時間、地點、方法及注意事項以及面試日程安排,并在臨滄市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www.lincang.gov.cn)上公布,請資格復審合格并簽字確認的考生及時登錄關注。
聯(lián)系單位及電話:
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0883—2127617
臨翔區(qū)委組織部干部股0883—2166343
云縣委組織部干部股0883—3211029
鳳慶縣委組織部干部股0883—4211137
永德縣委組織部干部股0883—5220810
鎮(zhèn)康縣委組織部干部股0883—6630176
耿馬縣委組織部干部股0883—6121712
滄源縣委組織部干部股0883—7123234
雙江縣委組織部干部股0883—7623033
中共臨滄市委組織部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