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高素質新型軍事飛行人才培養(yǎng),選拔出更具有飛行潛力的學員,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清華大學自2016年起對空、海軍與我校聯(lián)合培養(yǎng)“雙學籍”飛行學員實施綜合評價錄取,具體方案如下:
從空、海軍錄取的飛行學員預選對象中,經過軍政強化訓練和體驗飛行后,根據(jù)學生志愿以及綜合評價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
學員綜合評價成績包括:高考相對成績占80%、飛行篩選成績占15%、心理品質成績占5%。
綜合評價成績計算公式為:
綜合評價成績=學員高考成績/所屬省份清華同科類錄取線×80+飛行篩選成績/100×15+心理品質成績/9×5
特此公告!
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清華大學聯(lián)合培養(yǎng)飛行學員辦公室
201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