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省高校招生政策已經(jīng)出臺,與往年相比,湖北省今年招生政策規(guī)定主要有以下變化:
一、我省普通高考使用國家統(tǒng)一命題試卷,不再自主組織語、數(shù)、外高考命題。
二、調整文理類本科批次。將文理類本科三個批次調整為兩個批次: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其他錄取批次不變。
三、試行分段填報志愿。將往年高考后一次性集中填報志愿調整為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考生集中填報(6月25日-28日):本科提前批(文理類、藝術類、體育類、技能高考),高職高專提前批(文理類、藝術類、體育類、技能高考、高職聯(lián)辦本科計劃),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
第二階段考生集中填報(8月5日-8日):高職高專批文理類(不包括高職高專提前批文理類)。
今年填報我校志愿時間:6月25日-28日 藝術本科(二)、技能高考本科,藝術高職高專,第二批本科;
8月5日-8日 普通高職高專
四、調整志愿結構。進一步優(yōu)化志愿結構,增加考生選擇機會,降低考生填報志愿風險。
1.文理類的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職高專批次平行志愿由原來6個院校志愿增加到9個;
2.取消具備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報考資格考生填報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志愿“6+3”模式,即取消對考生在平行志愿后面3個院校志愿只能填報專項計劃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據(jù)自己的意愿在9個院校志愿中自由選擇專項計劃和其他招生計劃填報;
3.藝術類各批次平行志愿不再按全省藝術統(tǒng)考類別劃分志愿模塊,符合多個藝術統(tǒng)考類別錄取條件的考生可以在同一批次的平行志愿中混合填報同一院?;虿煌盒5牟煌y(tǒng)考類別的專業(yè)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