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首批批準的開展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碩士學位工作的高校之一,為多渠道促進我國高層次專門人才的成長,適應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需要,2016年學校將繼續(xù)開展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碩士學位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 報名條件
(一)同等學力碩士
申請人必須已獲得學士學位,且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請學位的學科專業(yè)或相近學科專業(yè)做出成績。
(二)同等學力博士
1、申請人必須已獲得碩士學位,且獲得碩士學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2、申請人應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領域做出突出成績,其科研成果應獲得部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1項或部級三等獎2項,且有獲獎證書。
3、近五年內作為第一作者在重要刊物上發(fā)表過高水平學術論文5篇以上,或出版過高水平的專著(僅作為學習資格審核條件)。
二、報名方法
(一)同等學力碩士
1、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6年6月17日—2016年6月30日。申請人應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wǎng)站http://grd.bit.edu.cn/zsgz/tdxl/index.htm,下載表格《北京理工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附件1),填寫完整后電子版發(fā)送至qinyanchao@bit.edu.cn(郵件名稱為“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
2、資格初審
學校對報名信息進行初審,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將在網(wǎng)上公布(7月1日后)。
3、報到及資格復審
報到時間(一般在9月中旬)及相關信息將在網(wǎng)上實時發(fā)布,報到時需提交以下材料進行復審:
(1)填寫完整的《北京理工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附件1);
(2)最后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已發(fā)表或出版的與申請學位學科專業(yè)相關的學術論文、專著或其它成果(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人所在單位提供的《北京理工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學位簡況表》(加印密封)(附件2);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
(6)填寫完整的《北京理工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人員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附件3)。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申請人取消其報到資格。
(二)同等學力博士
1、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6年6月17日—2016年6月30日。申請人應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wǎng)站http://grd.bit.edu.cn/zsgz/tdxl/index.htm,下載附件表格《北京理工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資格審查表》(附件4),填寫完整后電子版發(fā)送至qinyanchao@bit.edu.cn(郵件名稱為“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
2、資格審核
申請人請按我校要求于6月30日前現(xiàn)場提交以下評審材料:
(1)填寫完整的《北京理工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資格審查表》(附件4);
(2)最后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公開發(fā)表的有關學術論文,出版的專著,以及科研成果獲獎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僅作為學習資格審核條件);
(4)申請人所在單位提供的《北京理工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學位簡況表》(加印密封)(附件2);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
(6)兩位教授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務專家的推薦書(加印密封)(附件5),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導教師;
(7)準備申請博士學位的論文初稿3本。
我校學位與學部辦公室組織專家對申請人發(fā)表的論文、專著等進行評價,并對學位論文初稿進行審核(依據(jù)《北京理工大學博士、碩士學位申請人發(fā)表學術論文要求》和《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評審結果另行通知。備注:請申請人如實填寫提交申請材料,并確保材料真實有效,如因提交信息及申請材料有誤或不實產生的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3、報到
資格審核通過的人員請于指定日期來校報到,報到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填寫完整的《北京理工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人員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附件6)。
三、課程要求及培養(yǎng)環(huán)節(jié)
(一)碩士
1、申請人入校后兩周內,選定導師并按流程辦理手續(xù)。課程學習的選課要求,按學科培養(yǎng)方案要求執(zhí)行;教學過程與考核,與全日制在校生一致。
2、申請人應在四年之內修滿規(guī)定學分,除學校組織的課程考試外,申請人還要通過國家統(tǒng)一組織同等學力水平考試{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和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部分學科)}。該考試國家每年組織一次,時間在每年5月下旬,報名時間為3月。
3、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必須在四年內通過我校及國家組織的全部考試,四年內未通過者,本次申請無效。
4、申請人在全部課程考試通過后的一年內提交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申請論文答辯前須完成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其他培養(yǎng)環(huán)節(jié)。
(二)博士
1、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按我校博士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的規(guī)定進行課程學習考試。課程學習的選課要求,按學科培養(yǎng)方案要求執(zhí)行;教學過程與考核,與全日制在校生一致。
2、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申請人應在一年內完成全部課程考試,且成績合格。未通過課程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
3、申請人須在全部課程考試通過后的一年內提交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申請論文答辯前須完成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其他培養(yǎng)環(huán)節(jié),包括申請人的學位論文須按要求參加我校組織的匿名評審。
四、學位申請
1、申請人在學位與學部辦公室辦理答辯和申請學位手續(xù),申請的時間為每年的4月和11月。
2、申請博士、碩士學位人員須滿足《北京理工大學博士、碩士學位申請人發(fā)表學術論文要求》,經審查合格后被授予學位,由北京理工大學頒發(fā)學位證書。
有關學位論文和學位申請事宜參看《北京理工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 其它相關規(guī)定另行通知。
五、招生專業(yè)名稱(附件7)
六、 其它
同等學力人員自行解決住宿,在校學習的人員須遵守北京理工大學校紀校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對違反者通報其所在工作單位,嚴重者取消其申請學位資格。
辦公地點:研究生樓216房間
聯(lián)系電話:010-68945819
傳 真:010-68945112
電子信箱:qinyanchao@bit.edu.cn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中關村南大街5號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 編:100081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doc
附件3:北京理工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人員協(xié)議書 .doc
附件4:北京理工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資格審查表.doc
附件5:北京理工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專家推薦書.doc
附件6:北京理工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人員協(xié)議書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