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guī)范我區(qū)普通高校招生網(wǎng)上填報志愿提交校驗碼(以下簡稱校驗碼)的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校驗碼僅供考生網(wǎng)上填報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和征集志愿時使用。校驗碼制作成刮開式志愿提交校驗碼卡(以下簡稱校驗碼卡)。
一、校驗碼卡的保管和發(fā)放
考生校驗碼和校驗碼卡由寧夏教育考試院負責編制和印刷。校驗碼卡由各縣(市、區(qū))教育考試中指定專人負責發(fā)放負責保管和發(fā)放。考生本人憑準考證和身份證(或戶口本),到報名所在縣(市、區(qū))教育考試中心領取校驗碼卡并簽字備案。各縣(市、區(qū))教育考試中心將簽字備案保存一年備查。
二、校驗碼卡的使用
考生領到校驗碼卡之前,校驗碼必須是密封的,任何人無權刮開校驗碼。若已刮開,考生應及時與報名所在縣(市、區(qū))教育考試中心聯(lián)系。考生應妥善保管好本人的校驗碼卡,不得向外人透露校驗碼??忌W(wǎng)上填報志愿提交保存時使用校驗碼卡上的校驗碼,只有輸入正確的校驗碼才能成功提交保存志愿。
三、校驗碼卡遺失或校驗碼泄露的處理
若考生校驗碼卡遺失或校驗碼泄露,須本人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或戶口本)在志愿填報期間到報名所在縣(市、區(qū))教育考試中心填寫補領校驗碼申請單(見附件3)。考生報名所在縣(市、區(qū))教育考試中心確認考生身份后在申請單上簽字并蓋章??忌救藬y帶考生準考證、身份證(或戶口本)和申請單到寧夏教育考試院補辦校驗碼并備案備查。
因考生遺失校驗碼卡和泄露校驗碼而造成的志愿錯報、漏報等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