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湖南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和《人武專干職位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等文件要求,6月13日對第二次遞補體能測評的考生進行了體能測評,現(xiàn)將體能測評結論予以公告,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即為面試對象,面試具體安排以公告和電話通知為準。
附:2016年湘西州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結論(三)
http://rsj.xxz.gov.cn/gsgg/201606/t20160613_213734.html
州人社局公務員管理局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