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受委托的普通本科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贛教資函[2016]7號)及《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贛府發(fā)[2014]12 號)文件要求,經(jīng)個人申報、所在單位審核、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組確認,現(xiàn)將2016年我校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擬認定審核合格人員共87人名單(具體名單附后)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從2016年6月6日至6月12日。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郵件方式聯(lián)系人事處師資科,聯(lián)系人:張子建、潘海燕,電話:0791-83969080。省教育廳有關職能部門監(jiān)督電話:省教育廳監(jiān)察室0791-86765312、省教育廳師資處0791-86765179。
人事處
2016年6月6日
南昌大學2016年高校教師資格擬認定審核合格人員名單公示詳情請參考:http://rsc.ncu.edu.cn/xwgg/296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