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院自然情況說明
學院全稱: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辦學地點及校址:遼寧省沈陽市皇姑區(qū)塔灣街83號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辦學層次:本科(提前批錄取本科院校)
學習年限:學制為4年專業(yè),學習年限為4年
辦學形式:全日制
二、計劃特別說明
編制招生計劃原則及辦法:根據(jù)各省、市、區(qū)公安機關人才需求情況及招生生源情況編制招生計劃,并上報公安部主管部門審批后,向社會公布。
語種:各專業(yè)均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此外,偵查學還招收俄語語種考生。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專業(yè)及限制比例:本院開設的所有專業(yè)均有男女比例的要求,女生比例不超過15%。
貧困專項計劃: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的具體要求面向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及新疆共22個省的貧困縣招收98人。
南疆單列計劃:我院面向新疆南疆地區(qū)招收1人。
三、專業(yè)設置說明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學制 | 科類 | 授予學位門類 |
030602K | 偵查學 | 4 | 公安學類 | 法學 |
030610TK | 公安情報學 | 4 | 公安學類 | 法學 |
030601K | 治安學 | 4 | 公安學類 | 法學 |
030606TK | 經濟犯罪偵查 | 4 | 公安學類 | 法學 |
030604TK | 禁毒學 | 4 | 公安學類 | 法學 |
030613TK | 涉外警務 | 4 | 公安學類 | 法學 |
030605TK | 警犬技術 | 4 | 公安學類 | 法學 |
083101K | 刑事科學技術 | 4 | 公安技術類 | 工學 |
083108TK | 網(wǎng)絡安全與執(zhí)法 | 4 | 公安技術類 | 工學 |
083105TK | 公安視聽技術 | 4 | 公安技術類 | 工學 |
083101K | 刑事科學技術(人體檢驗與鑒定技術) | 2 | 公安技術類 | 工學 |
四、畢業(yè)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本科學業(yè)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fā)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本科畢業(yè)證書,達到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fā)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五、就業(yè)
按照《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人才招錄培養(yǎng)制度改革的意見》(人社部發(fā)[2015]106號)要求,我校畢業(yè)生參加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組織的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畢業(yè)生的統(tǒng)一招警考試,筆試、面試、體檢、體能測評、考察等均合格的畢業(yè)生,有資格選擇錄用職位,并擇優(yōu)錄用到公安機關工作,原則上回生源地公安機關入警。
六、收、退費等說明
(一)學費、住宿費標準:學費4800元/年,住宿費1000元/年。
(二)學費、住宿費的退費辦法: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yè),我院根據(jù)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學費。
(三)對于家庭困難學生的扶困助學措施: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校即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經過我院困難等級確認后,還有機會獲得國家獎學金8000/年/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年/人、國家助學金約3000/年/人等資助;我院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設立了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七、招生錄取規(guī)則說明
(一)除治安學、禁毒學、警犬技術專業(yè)及偵查學專業(yè)(俄語語種)外,其他專業(y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當?shù)匾慌究凭€。治安學、禁毒學、警犬技術專業(yè)和偵查學專業(yè)(俄語語種)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當?shù)囟究凭€。
(二)在體檢、面試、體能測試、政審合格的基礎上,按120%比例調檔,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三)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及其他條件
1.除執(zhí)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外,還應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公政治[2000]137號)的要求,符合下列條件:男生身高不低于 1.70米 ,女生身高不低于 1.60米 ;身體勻稱;雙眼裸視力均不低于4.8(含文、理科),無色盲、色弱;兩耳無重聽;無口吃;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麻等),嗅覺不遲鈍,無雞胸,無腋臭,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八字步、羅圈腿,無重度平跖足(平腳),無紋身、少白頭、駝背,無各種殘疾,直系親屬無精神病史;無傳染病并符合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對于肝功檢查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執(zhí)行。
2.招生對象限招參加2016年全國高考的高中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年齡不超過22周歲( 1994年 9月 1日 后出生,含 1994年 9月 1日 ),未婚。
3.政治條件中除按照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有關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標準進行考核外,還必須按照公安部2006年《公安院校招生政審工作暫行規(guī)定》進行政治審查。
4.體能條件要求
凡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參加體能測試,成績合格(合格標準所稱以上、以內,均含標準本數(shù))。具體見下表:
體能測試項目及合格標準
性別 | 測試項目 | 合格標準 |
男子 | 50米 | 7″1以內 |
1000米 | 4′05″以內 | |
俯臥撐 | 10秒內完成6次以上 | |
立定跳遠 | 2. 2 米以上 | |
女子 | 50米 | 8″6以內 |
800米 | 4′00″以內 | |
仰臥起坐 | 10秒內完成5次以上 | |
立定跳遠 | 1. 5 米以上 |
(四)院校志愿及錄取
1.錄取時堅持從高分至低分錄取原則、兼顧考生第一志愿優(yōu)先權的原則。當同批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時,原則上只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沒有錄滿的情況下,從高分至低分錄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2.錄取時嚴格執(zhí)行已公布的招生來源計劃,如個別省份生源不足,完不成計劃,經公安部審批,我院招生辦公室與有關省份公安機關和招考委協(xié)調同意后,可將剩余計劃調整到生源充足的省份,調整計劃的錄取仍按照各省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結果報教育部備案。
(五)對于照顧錄取考生的處理
我院承認各省招考委關于加分投檔以及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等照顧錄取規(guī)定。
(六)對于進檔考生的專業(yè)安排辦法
我院按分數(shù)優(yōu)先原則安排專業(yè),專業(yè)方向由我院招生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語文、數(shù)學、外語及綜合(或單科,單科文科為政治、歷史、地理;理科為物理、化學、生物、生命科學、技術)的順序,高分優(yōu)先錄取。
(七)江蘇進檔考生錄取采取“先分數(shù)后等級”的方法,學業(yè)水平測試中的選測科目等級為BB(含BB)以上。
(八)經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招考委、公安廳同意,該自治區(qū)報考我校生源,采取高考分數(shù)線下20分進行投檔,以分數(shù)優(yōu)先原則進行錄取。
(九)自2016級起,警犬技術專業(yè)的學生前兩年在校本部培養(yǎng),后兩年在公安部沈陽警犬基地培養(yǎng)。
(十)聯(lián)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電話:024-86982243(兼?zhèn)髡妫?/P>
招生辦公室電子信箱:npuczs @163.com
通訊地址:遼寧省沈陽市皇姑區(qū)塔灣街83號
學校官網(wǎng):http://www.npuc.edu.cn
學校招生就業(yè)網(wǎng):http://zsjy.npuc.edu.cn
紀檢監(jiān)察電話:024-86982954
八、附則
新生入學后,我院將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對弄虛作假、身體復查不合格者,我院將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