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的通知》(中組發(fā)[2013]3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關于黨政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號)精神,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決定,今年繼續(xù)組織實施為省直機關公開擇優(yōu)選拔任用主任科員及以下公務員工作。今年省直38個機關(單位)計劃公開遴選公務員309名,詳情見《河南省省直機關2016年公開遴選公務員簡章》。
該簡章自2016年5月30日起,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公務員局網站(http://www.hngwy.gov.cn)、河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nrsks.gov.cn)發(fā)布。這次公開遴選工作的其他相關事宜,均通過以上網站發(fā)布。
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公務員局
2016年5月30日
河南省省直機關2016年公開遴選公務員簡章
根據(jù)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的通知》(中組發(fā)[2013]3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關于黨政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號)精神,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決定,2016年繼續(xù)組織實施為省直機關公開擇優(yōu)選拔任用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公務員工作。
一、公開遴選計劃
根據(jù)工作需要和人員編制、職位空缺情況,今年省直38個機關(單位)計劃公開遴選公務員309名(公開遴選計劃見附件1)。
二、報考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考范圍和對象
我省各省轄市、縣(市、區(qū))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及以下職務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
(二)報考人員資格條件
1、政治、業(yè)務素質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奮敬業(yè),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已按規(guī)定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
5、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由下級機關(單位)轉任到本級機關(單位)的,須在本級機關(單位)工作2年以上。
6、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能力水平和任職經歷。
7、身體健康。
8、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未滿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試用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轉任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有關報考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截止到2016年5月30日。
三、公開遴選辦法和程序
按照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以及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的原則,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主要有以下工作程序:
(一)發(fā)布公開遴選公告
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公務員局網站(http://www.hngwy.gov.cn)、河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nrsks.gov.cn),統(tǒng)一發(fā)布公開遴選公告。這次公開遴選工作的其他相關事宜,均通過以上網站發(fā)布。
(二)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
1、網絡報名。采取報考人員個人自愿并經組織推薦的方式報名。報考人員于2016年6月2 日9:00至 6月6 日18:00,登錄河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nrsks.gov.cn),點擊“公務員考試”、“網上報名”進入網絡報名系統(tǒng),按照要求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圖片軟件制作時,照片寬高比例約為1.3:1.6,大小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終效果以輸出后的大小為準)。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事宜。
報名申請被接受后,將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
2、資格審查。各遴選機關(單位)應及時對報名申請、相關報考信息和上傳照片進行網上初審,并在36小時內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而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理由;對報考資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內容,并退回報考人員按要求及時補充;對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應要求報考人員重新上傳。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進行報考申請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改報其他職位。對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各遴選機關(單位)應留存其報名信息,供確認面試資格時比對核查。
3、報名確認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提交報考信息和上傳照片后,應在36小時內再次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確認通過資格初審后,使用A4紙下載打印《河南省省直機關2016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見附件2)一式2份,以備確認面試資格時使用。
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須于6月8日18:00前,登錄原報名網站繳納筆試考務費(每人30元)。報考人員需自備銀聯(lián)卡,開通網上銀行功能并存入足夠繳費的資金。未按要求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4、打印準考證。已確認繳費的報考人員,于6月22日9:00至6月25日9:30登錄原報名網站,使用A4紙下載打印準考證。
5、開考比例與改報職位。各遴選職位的報考人數(shù)與擬遴選人數(shù)的比例應不低于5:1。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該遴選職位的擬遴選人數(shù)或取消該遴選職位,并由遴選機關(單位)及時通知相關報考人員。報考人員應在48小時內申請改報符合相應條件的其他職位。未申請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退還繳納的筆試考務費。
6、報名期間,各遴選機關(單位)要公布咨詢電話,安排專人值班,及時為報考人員提供服務。
(三)筆試、面試與專業(yè)測試
1、筆試。筆試采用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的方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6月25 日9:00—11:30,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擬遴選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等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
遴選機關(單位)應組織參加面試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公務員登記備案表(復印件)、報名推薦表(具有管理權限的單位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準考證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進行面試資格確認。遴選機關(單位)根據(jù)留存的報名信息,對參加面試資格確認的人員進行比對核查和資格復審。
實際參加面試的人員不能形成競爭的,應試人員的面試成績須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全部應試人員的面試平均分。否則,不得進入體檢和考察;進行專業(yè)測試的,不再組織其參加專業(yè)測試。
3、專業(yè)測試。專業(yè)測試試題的命題、制卷、考務組織、評分等,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專業(yè)測試滿分為100分。
4、考試總成績??荚嚳偝煽?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進行專業(yè)測試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60% +專業(yè)測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專業(yè)測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以后兩位數(shù)。
(四)體檢與考察
1、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照遴選人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報考同一職位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如面試成績也相同,按專業(yè)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
體檢標準和要求,根據(jù)遴選職位情況,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或特殊標準等規(guī)定執(zhí)行。
2、公開遴選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體檢合格人員即確定為進入考察人選。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品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現(xiàn)實表現(xiàn)、工作實績、廉潔自律情況,以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轉任后是否構成回避關系等;認真甄別“三齡兩歷一身份”,嚴格審查報考人員人事檔案及相關資料;進一步驗證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完整、準確。
(五)公示與轉任手續(xù)辦理
1、根據(jù)實地考察情況以及人崗相適的原則,確定擬遴選人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
2、公示期滿后,按照職責分工、管理權限和有關規(guī)定,辦理公務員轉任審批手續(xù)。
四、遴選工作紀律
堅持公開公正,嚴格規(guī)范操作,堅決抵制不正之風,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違紀違法行為,堅決予以嚴肅處理和責任追究。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嚴格落實報考資格認定和審查工作責任制,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與資格審查人員有弄虛作假、嚴重舞弊、造成不良影響等情況的,取消其公開遴選資格,已辦理轉任審批手續(xù)的予以責令糾正或宣布無效,并將有關情況進行通報,依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