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湖南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面試前進行資格審查和體能測評?,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對象
在招考職位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招考計劃1∶2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
備注為“村干部職位”的人員為網(wǎng)上報名前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不再復審,按照招考職位計劃1∶2的比例,直接進入面試。
資格審查人員名單見附表。
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審查和資格審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職位擬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招錄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對象另行通知。
二、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
時間:5月31日(周二)上午9:00到12:00,下午2:30到5:00。
地點: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院(原湘潭市勞動局)二辦公樓(湘潭市就業(yè)培訓中心)1樓(地址:湘潭市芙蓉中路157號)
遞補人員資格審查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于6月2日前完成。
三、資格審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普通高校2016屆畢業(yè)生提供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及職位規(guī)定需要提供的學位證、相關資格證書。
2.報考定向四項目人員職位的人員,“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計劃人員,要提供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含考核鑒定意見);“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服務證書》;“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共青團省委出具的證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以及志愿者與單位簽訂的服務協(xié)議(出省服務的志愿者還需提供招募協(xié)議)。
3.報考職位有戶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戶口簿。
4.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5.委培或定向培養(yǎng)人員,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2016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還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報考的證明。
上述所有證件、證明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四、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1.考生需親自參加資格審查。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審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員提交材料代為審查,代為審查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考生提供資料應真實、完整,與報考職位要求相符合,與報考時填寫的信息相符合。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3.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不得進入面試。
4.招錄職位對身高有要求的,在資格審查時進行身高測量,不符合職位條件的,不得進入面試。
五、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對象為人民警察、鄉(xiāng)鎮(zhèn)人武專干職位資格審查合格對象。
體能測評擬于6月6日進行,請相關考生關注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2016年湘潭市公務員招錄專題”公告。
附表:
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湘潭考點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http://www.xtrs.gov.cn/export/sites/xthr/_content/tzgg/rlzy/2016gwyks/2016052601.html
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