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公務員局《江蘇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蘇人社發(fā)〔2015〕441號)、《江蘇省公安機關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和《南通市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有關規(guī)定,對報考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的,在體能測評、資格復審、體檢合格的人員中,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計劃招錄人數(shù)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政審)人員。
現(xiàn)予以公告。
監(jiān)督舉報電話:85215259(市紀委)、85098547(市委組織部)、85000691(市人社局)
附:2016年南通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進入考察(政審)人員名單
http://www.ntpta.gov.cn/News/NewsView.aspx?code=d581a82f-9045-4388-a351-5d87589d4ba4
中 共 南 通 市 委 組 織 部
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