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能測評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及市司法局按“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共同組織實施。根據(jù)《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相關規(guī)定,結合歷年來在體能測評過程中考生容易出現(xiàn)動作違規(guī)或違例的情況,現(xiàn)將有關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時間
報考市公安局職位:5月26日至27日(周四至周五),每天報到時間為上午7時30分、8時30分(按職位分批報到,具體見本公告附件1)。
報考市司法局人民警察職位:5月28日至29日(周六至周日)每天報到時間為上午7時30分、8時30分(按職位分批報到,具體見本公告附件2)。
報考市法院、市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5月29日(周日)每天報到時間為上午7時30分(按職位分批報到,法院系統(tǒng)需在7時前到達,具體見本公告附件3、4)。
二、地點
廣州市公安局警察訓練部,詳細地址:廣州市白云區(qū)同和同沙路135號(廣州大道北南方醫(yī)院以北1500米處見指示牌“廣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學院”)。
三、測評項目
男: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
女: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縱跳摸高。
四、評分標準
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shù)均為1次,考生在測評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練習1次,熟悉規(guī)則;縱跳摸高測評次數(shù)不超過3次。測評結果得出后均不進行復測。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各項目評分標準詳見《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附表)。
五、各測評項目測評重點及注意事項
(一)10米×4往返跑
測試方法:受測者用站立式起跑,聽到發(fā)令后從S1線外起跑,當跑到S2線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塊隨即往回跑,跑到S1線前時交換木塊,再跑回S2交換另一木塊,最后持木塊沖出S1線,記錄跑完全程的時間。記錄以秒為單位,取一位小數(shù),第二位小數(shù)非“0”時則進1。
注意事項:受測者取放木塊時,腳不能越過S1和S2線。該項目測評過程中要防止速度過快沖出S1、S2線,造成犯規(guī)。從往年受測情況看,本項目容易犯規(guī)導致體能測評不合格。
容易出現(xiàn)違規(guī)的現(xiàn)象:(1)受測者跑到S1或S2線前時,因速度過快或鞋底打滑沖出線外(S1或S2線);(2)在線前交換木塊時不規(guī)范,人未跑到S1線或S2線前先將手中木塊扔(拋)出去,再撿起另一木塊者。
(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測試方法:受測者分組測,每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當聽到口令或哨音后開始起跑。當受測者到達終點時停表,終點記錄員負責登記每人成績,登記成績以分、秒為單位,不計小數(shù)。
注意事項:跑步過程中注意控制節(jié)奏,掌握最后沖刺階段的速度,合理分配體力。
容易出現(xiàn)違規(guī)的現(xiàn)象:受測者在跑步過程中腳踩進跑道內(nèi)線犯規(guī),體能測評不合格。
(三)縱跳摸高
測試方法:準備測試階段,受測者雙腳自然分開,呈站立姿勢。接到指令后,受測者屈腿半蹲,雙臂盡力后擺,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擺臂,雙腿同時發(fā)力,盡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時單手舉起觸摸并拍下固定的高度PU膠管,拍下PU膠管的視為合格。測試不超過三次。
注意事項:(1)起跳時,受測者雙腿不能移動或有墊步動作;(2)受測者指甲不得超過指尖0.3厘米;(3)受測者徒手觸摸,不得帶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測者統(tǒng)一采用赤腳(可穿襪子)起跳,起跳處鋪墊不超過2厘米的硬質無彈性墊子。
容易出現(xiàn)違規(guī)的現(xiàn)象:受測者起跳時雙腿移動或有墊步動作,體能測評不合格。
以上測評項目動作要求詳見《公安機關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guī)則》。
六、測評流程
(一)按要求的時間在警察訓練部大門口列隊,由工作人員帶到警體館集中,更換運動服,做測評前準備運動。
(二)工作人員按各組考生名單清點已到考生,派發(fā)號碼布;考生將號碼布系在右大腿外側,并按號碼布序號列隊等候測評。
(三)考生由工作人員帶領到審核處進行資格審核(以組為單位進行)??忌钄y帶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報考資格審核時蓋章確認的準考證)。
(四)通過驗證后,工作人員帶領考生到各測評點參加體能測評(不分先后交叉完成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兩個項目,最后進行長跑,每完成一個項目的測評,考生須在成績登記卡上簽名確定成績)。
(五)考生完成規(guī)定項目測評后,由工作人員帶領到成績卡收集處交成績卡,并到資料收集處核對報考資格審核需補充的材料后,離場。
(六)測評流程安排:報到→排隊分組→驗證→測評→交回成績卡和核對報考資格審核需補充的材料→離開。
七、其他事項
(一)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及準考證原件(報考資格審核驗證時蓋章確認的準考證)到場。
(二)請自備運動服、運動鞋(不可穿釘鞋,包括膠釘鞋)。
(三)考生在參加體能測評前,須保證充足的睡眠,以良好的身體狀態(tài)應試;測評期間,如出現(xiàn)身體不適應及時向現(xiàn)場工作人員示意,并到現(xiàn)場醫(yī)療救護點處理。
(四)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的指揮,按組別有序參加測評,嚴禁中途擅自離隊。
(五)考生對測評成績有異議的,可以向該項目考務小組負責人反映情況,但不得影響其他考生的測評。
(六)嚴禁冒名頂替,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考生錄用資格,并按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