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共宜賓縣委宜賓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設教育強縣的決定》(宜縣委發(fā)[2012]30號)和《中共宜賓縣委辦公室宜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縣教師資源配置管理的通知》(宜縣委辦〔2005〕39號)精神,按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縣內(nèi)選聘部分教師到縣城公辦學校工作,現(xiàn)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選的范圍和對象
宜賓縣內(nèi)在編在職的公辦教師。
二、選聘崗位及名額(見附件一)
三、選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師德良好,身心健康。
(二)年齡:參加初中選聘的教師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即1970年6月4日以后出生),參加小學選聘的教師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即1975年6月4日以后出生),參加幼兒園選聘的教師35周歲及以下(即1980年6月4日以后出生),均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為準。
(三)教齡:參加初中選聘的教師須是2013年9月以來一直擔任初中及以上參選學科教學工作;參加小學選聘的教師須是2013年9月以來一直擔任小學及以上參選學科教學工作,參加幼兒園選聘的教師須是2013年9月以來一直擔任幼兒園教學工作。以上 教齡計算以聘用為公辦教師后在公(民)辦學校任職年限為準,非公辦教師在民辦學校任教教齡不計。
(四)學歷:參加幼兒園、小學、初中選聘的教師須具有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英語、音樂、美術、體育學科選聘的教師所學專業(yè)必須與參選學科專業(yè)對口)。
(五)具有相應層次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六)參選者近三年(2012年9月1日以后,以證書或發(fā)文日期為準,下同)需獲得過縣級及其以上教學質(zhì)量三等以上獎勵或縣級及其以上優(yōu)秀教師榮譽稱號。以上獎勵或榮譽以發(fā)文單位文件為準(幼兒園參選者除外)。
三、選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教體局統(tǒng)一組織報名
采用現(xiàn)場集中報名的形式。每位參選教師限報1個崗位,不得兼報,否則取消其參選資格。報名時間為2016年6月4—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報名地點:教體局底樓會議室。
報名時需交以下材料:
(1)如實填寫《2016年宜賓縣縣城公辦學校公開選聘教師報名表》1份(報名時須如實登記本人編制單位和工作崗位。確定擬聘用人員時以編制單位為現(xiàn)工作單位);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學歷證書(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張;
(5)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近三年工作的法人單位任教學科證明(需加蓋單位鮮章和法人簽字);
(7)榮譽證書或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復印件注明獲獎的時間和文件號)。
以上材料凡需復印件者,一律驗原件(原件驗證后返還),收復印件。
2.資格審查
報名同時由教體局組織相關人員對報名的參選教師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實行流水作業(yè),責任到人。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資格審查需在教體局監(jiān)督人員和人社局監(jiān)督人員的現(xiàn)場監(jiān)督下進行
3.開考比例
崗位選聘名額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不得低于1:2。
(二)筆試
1.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2016年6月13—17日上班時間在教體局人事股(1)領取。
2.筆試在宜賓縣人社局、宜賓縣紀委、監(jiān)察局指導監(jiān)督下,由宜賓縣教體局組織實施,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筆試內(nèi)容為教育綜合知識,采取閉卷的方式統(tǒng)一進行。試卷卷面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時間:2016年6 月18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宜賓縣柏溪小學校。筆試成績(保留一位小數(shù))于2016年 6月23日在宜賓縣教體網(wǎng)(http://www.ybxjy.com/)上公示,查分2016年6月24日上班時間到教體局人事股交查分申請,(聯(lián)系電話:0831-6201795),過時不交查分申請,不予查分。查分完備公布查分結果。
(三)試講
1.參加試講人員的確定: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選聘崗位的1:3確定參加試講的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學科放寬到1:2確定參加試講人員),如選聘崗位實際參加試講人員未形成競爭,該崗位試講人員試講成績又低于60分的,不予進入下步選聘環(huán)節(jié)。參加試講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試講環(huán)節(jié)。
2.2016年6月27在宜賓縣教體網(wǎng)(http://www.ybxjy.com/)上公示試講人員名單。
3.領取試講通知單時間地點:2016年6月30日—7月1日上班時間。地點:宜賓縣教體局人事股,逾期未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4.、試講的時間:2016年7月2日。地點:見試講通知單。
5.試講內(nèi)容及辦法
(1)試講成績滿分100分
(2)試講在無學生的情況下進行。
(3)參選小學教師試講內(nèi)容為現(xiàn)行小學五年級相應學科教材(下期),隨機抽取課題;參選初中教師試講內(nèi)容為現(xiàn)行初二年級相應學科教材(下期),隨機抽取課題;小學信息化管理員試講內(nèi)容為視頻采編和網(wǎng)站管理知識;幼兒教師技能測試的內(nèi)容為抽取一個故事用普通話講述,抽取一首歌曲自彈自唱,按要求完成簡筆畫。應聘教師自帶所報學科教材,不允許帶課標、教學參考書和教案。
(4)試講課題由試講者在試講前一個小時抽簽進行準備。
(5)試講時間為15分鐘。試講要求:參選教師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按時到達,如不按時到達參加抽簽定序,視為自動放棄;抽簽后依順序,從第1號開始依次在試講前60分鐘進行試講準備;試講人員進入教室后只能向評委報告試講序號,不得報告姓名等泄密內(nèi)容,否則試講計零分。
6.7月5日在宜賓縣教體網(wǎng)(http://www.ybxjy.com/)上公示試講成績。
(四)確定擬選聘人員
根據(jù)各學校選聘的學科和名額,按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試講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選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擬聘人員;若筆試成績也相同的,以專業(yè)技術等級高的優(yōu)先聘用;若專業(yè)技術等級也相同的,以教齡長的優(yōu)先聘用)。
根據(jù)《中共宜賓縣委辦公室宜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縣教師資源配置管理的通知》(宜縣委辦〔2005〕39號)精神,每個學校在宜賓縣內(nèi)每個鄉(xiāng)鎮(zhèn)(或直屬學校)選聘總人數(shù)不超過3人、在同一校點同一學科選聘不能超過1人(根據(jù)選聘指標先按學科順序錄取每科第一名,再按學科順序錄取每科第二名,以此類推;幼兒園只設“幼兒教育”1個學科)。
(五)擬選聘人員公示
擬聘人員在宜賓縣教體網(wǎng)(http://www.ybxjy.com/)公示5天。公示期間接受群眾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diào)查線索,匿名舉報不予受理。
(六)聘用
擬選聘人員公示期內(nèi),沒有舉報或雖有舉報但經(jīng)調(diào)查不屬實的,按照人事調(diào)動正常程序辦理調(diào)動手續(xù),與調(diào)入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對舉報有嚴重問題并調(diào)查屬實的,不予選聘。
因不能按期辦理聘用手續(xù)或自愿放棄而出現(xiàn)的缺額,經(jīng)宜賓縣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宜賓縣人社部門同意后,可按學科順序、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宜賓縣縣城公辦學校選聘教師的工作,涉及面廣,社會極為關注,各級各類人員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要嚴格組織人事紀律,廉潔選才,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jīng)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宜賓縣監(jiān)察局:0831-6612769
宜賓縣人社局:0831-6613022;
宜賓縣教體局:0831-6200115、6201795。
五、本公告由宜賓縣教體局負責解釋。
宜賓縣人社局 宜賓縣教體局
2016年4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