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6年上半年鹽城市部分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及筆試成績,各招聘崗位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已確定?,F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2016年5月10日-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在鹽城市大豐區(qū)人力資源市場三樓人才服務中心(鹽城市大豐區(qū)金豐南大街6號)。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2016年上半年鹽城市大豐區(qū)部分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二、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的證件材料:
考生須提供筆試準考證、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報考崗位要求取得相應學位的還須提供學位證書,應屆生須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報考崗位需要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社會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具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考生必須提供所在單位的工作經歷證明。
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上述證件和材料須現場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三、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與網絡報名時填寫的信息一致。如因證件、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面試資格。
2、考生須在指定時間內至指定地點資格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3、原則上須本人現場參加資格復審。如考生本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面試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審,受委托人需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現場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并領取《面試通知單》。(面試時間初定5月14日,以面試通知單為準)
5、請考生隨時關注鹽城市大豐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fā)布的信息,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附件:
《2016年上半年鹽城市大豐區(qū)部分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http://www.jsdflss.gov.cn/zxzx/tzgg/tz/215107.shtml
中共鹽城市大豐區(qū)委組織部
鹽城市大豐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