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湘潭大學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時間:
2016年5月7—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考試地點:興湘新教學樓C棟,具體座位見當天公告。
3、考生須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4、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忌痪沓鰣龊蟛坏迷龠M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5、考試過程中,所有考場內(nèi)均配掛了掛鐘。同時嚴禁攜帶文字資料、通訊工具(如移動電話、尋呼機、無線耳機等)、計時工具或具有記憶、存儲、查詢、翻譯或編程功能的電子用品等進入考場,考場內(nèi)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以確??荚嚨陌踩凸焦?/P>
6、特別強調,考生不得攜帶包、手機、鐘表等其他物品進入考樓。
7、本考點所有考場都裝有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并配備移動電話屏蔽儀、隱形耳機探測儀、金屬探測儀、身份證識別儀及無線電探測車,請考生務必不要存僥幸心理作弊。
8、舉報電話: 0731-58292051 0731-58292015
對于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考試,利用無線耳機、手機、對講機、電臺等通訊工具進行作弊以及組織和參與有組織作弊的在校生,我校將依據(jù)《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教育部21號令)、《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刑法修正案九》等有關法規(guī)及文件精神,予以開除學籍。對于進行作弊及參與作弊的在職考生,我校將根據(j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規(guī)定,通報其所在單位,由有關部門根據(jù)情節(jié)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同時所有違紀、舞弊的考生信息均記入考試誠信電子檔案,并對作弊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考生停止其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湘潭大學研究生院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