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yōu)化機關干部隊伍結構,按照“公平、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市府辦決定在全市范圍內(nèi)公開選調3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選調職位
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科員3個。
(二)選調范圍
全市范圍內(nèi)機關(含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yè)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科員及以下人員。
(三)選調資格條件
參加公開選調人員除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外,需要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較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有強烈的責任心和敬業(yè)精神;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和綜合管理能力;公道正派,廉潔自律,甘于奉獻;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3.專業(yè)要求:原則上不限,法學、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新聞學、廣播電視新聞學、行政管理等專業(yè)優(yōu)先考慮;
4.年齡在40周歲(不含4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5.如在縣(市、區(qū))、鎮(zhèn)(街道)工作的,須滿3年以上公務員(含試用期)工作經(jīng)歷。有服務年限要求的,須滿服務期限;
6.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7.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及任職回避規(guī)定;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1)尚在試用期內(nèi)的;
(2)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3)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4)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
(5)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經(jīng)歷和年齡計算時間,截至公開選調公告發(fā)布之日。
二、選調程序及辦法
本次選調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和組織考察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者需填寫《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可登陸汕尾人才網(wǎng)www.shanweirc.com下載),并攜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5張。
2.報名地點:市府辦人事科(市政府辦公大樓312室,聯(lián)系電話:3823618)。
3.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5月25日止(周六、日除外)。
4.資格審查:按照報名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進入筆試。
職位數(shù)與進入筆試人員之比為1:2,若職位數(shù)與進入筆試人員之比達不到1:2,即取消相應職位的選調。
(二)筆試(100分)
1.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綜合素質、文字寫作能力等。時間120分鐘。
2.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成績合格的(筆試成績60分及以上)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成績不合格的不列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面試人選將通過手機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本人。
(三)面試(100分)
1.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應試者的邏輯思維、解決問題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語言表達和舉止儀表等,時間每人20分鐘。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組織考察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按照干部考察的有關規(guī)定,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談話、查閱檔案等,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在考察時對考察人選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如出現(xiàn)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試總成績高者依次遞補。
(五)調動及任用
經(jīng)考察合格,決定擬選調人選,在汕尾人才網(wǎng)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調動手續(xù),按原職級安排相應職位。
三、紀律要求
(一)報名人員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將取消資格。
(二)報名人員不得有托人說情、打招呼等行為,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取消資格。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