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guī)范普通高中錄取加分政策的意見》(成教發(fā)[2015]8號)和《關于成都市2016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tǒng)一招生加分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成招考委[2016]7號)文件精神,按照《關于做好符合規(guī)定的留學人員子女中考加分工作的通知》(成人社辦發(fā)〔2016〕69號)文件的規(guī)定,經(jīng)個人申報,區(qū)(市)縣人社局初審,市人社局審定,現(xiàn)按規(guī)定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予以公示。具體名單見附件。
1.公示時間:2016年4月27日-5月3日
2.在公示期限內(nèi),任何個人和單位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反映公示人員的情況和問題,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簽署或自報本人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公章。
3. 受理單位: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通訊地址:成都市高新區(qū)錦城大道366號3號樓
聯(lián)系電話:61888272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27日
附件:符合規(guī)定的留學人員申請子女報考普通高中加分身份認定匯總公示表
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cdhrss.gov.cn/detail.jsp?id=668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