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過云南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組織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獲得《等級證書》遺失未超過兩年的(以原考試日期為準),可申請補辦。
二、申請人需在市級以上主要報紙刊登《等級證書》遺失聲明。
三、申請人需提交補辦證書申請,并填寫《云南省補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申請表》(以下簡稱《補證申請表》),《補證申請表》可登陸“云南語言文字網”下載。
四、申請人要認真填寫《補證申請表》,個人信息要準確詳實,并在申請表的右上方粘貼一張1寸本人的近期免冠證件照。然后,按《補證申請表》的審批程序,到本人報名測試和領取證書的單位(測試站點)簽署意見并蓋章后方可辦理補辦手續(xù)。
五、申請人必須持《補證申請表》和身份證原件以及登有《等級證書》遺失聲明的報紙,到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辦理補證手續(xù)。
六、補辦證地址:昆明市學府路2號云南省教育廳辦公樓主樓309室;聯(lián)系人:林海龍、李超,電話:0871—65148644、65198936。
如有不詳,請查閱“云南省普通話培訓測試網”。
附件:云南省補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