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佛山市高明區(qū)公開招錄機關事業(yè)單位雇用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體檢、考核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確定體檢和考核對象
對考試總成績合格的考生,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等額人數(shù)確定體檢和考核對象。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即5月13日)公布。
二、體檢事項安排
(一)體檢時間及地點
1.體檢集中時間:
第一批:5月16日(星期一)上午8∶30;
第二批:5月17日(星期二)上午8∶30。
體檢分兩批進行,各職位的具體體檢時間詳見附件。
2.體檢集中地點: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正門口(地址:高明區(qū)荷城街道文明路283號,即原出入境辦證大廳旁)。
(二)體檢程序
1.獲得體檢資格的考生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于當天上午集中時間前到指定地點集中報到、分組并領取體檢表。
2.考生在體檢表上粘貼本人彩照1張并如實填寫體檢表上的相關欄目后交工作人員審核,將通訊工具關閉后分別裝入信封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管理。
3.考生在工作人員的帶領下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檢查后,醫(yī)院備有早餐。
4.全部項目檢查完畢后,考生在工作人員處領取通訊工具。
(三)體檢注意事項
1.獲得體檢資格的考生務必于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逾期未到或證件攜帶不齊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忌w檢時按分組在工作人員帶領下依次進行體檢,不得漏項、漏檢。
2.考生必須攜帶如下資料: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簽字筆、彩照(近兩年的一寸彩色免冠正面證件照)1張。
3.體檢過程中,考生應服從工作人員的指揮,不得有其他無關人員陪同。嚴重違反紀律的,當場取消體檢和錄用資格??忌须[瞞病史、冒名頂替、弄虛作假、涂改資料等行為的,立即取消其體檢和錄用資格。屬工作人員和醫(yī)務人員幫助考生弄虛作假的,按違反考錄紀律予以處理。
4.考生體檢前忌過度勞累,應注意飲食清淡、不飲酒,停服對肝腎功能有影響的藥物。
5.抽血和B超項目必須空腹進行,受檢前禁食8—12小時。女生B超檢查需脹尿。
6.作X光檢查時請摘掉項鏈、別針等物,查裸眼視力時請摘掉隱形眼鏡,查矯正視力時請配戴度數(shù)合適的眼鏡。
7.女性受檢者月經(jīng)期間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jīng)期完畢后再補檢;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醫(yī)護人員,勿做婦科和X光檢查,待孕期結束后再進行補檢。孕期結束后,考生應向招錄單位報告并申請補檢,然后由招錄單位向區(qū)編委辦提出申請,再由區(qū)編委辦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和情況確定體檢時間。須待體檢合格后,才能辦理錄用手續(xù)。
8.體檢醫(yī)院將在體檢表上簽署體檢是否合格意見,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考生對本人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nèi)提出。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時間將另行通知。對身高、體重、視力、聽力、血壓、心率、心電圖等可即時給出結果的體檢項目或事先服用藥物可暫時影響體檢結果的體檢項目,考生對檢查結果有疑問的,應當場提出復檢要求并在當天復檢,當天體檢結束后,不再安排復檢。
三、考核事項安排
進入考核的考生,填寫《高明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雇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錄用政審表》(附件3),到戶口所在鎮(zhèn)(街道)計生管理部門、派出所加具審查意見和蓋章,并在收到體檢合格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nèi)將表格送到招考單位。
考生如對本公告信息有疑問的,請致電區(qū)編委辦,電話:0757—88681308。
佛山市高明區(qū)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4月28日
附件:
2.進入體檢、考核的人員名單(待面試結束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