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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中學教師 |
現(xiàn)職高中教師 |
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yè),為人師表,師德高尚,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工作責任感,身體健康,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等次以上,沒有違反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及有關紀律規(guī)定。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本科以上學歷且專業(yè)對口 |
高中教師資格 |
中學二級或以上 |
在我市教育教學工作滿三年以上 |
1、高中教師:近三年來,所任教的班(級)科平均分在本校第二學期學年考試中,曾獲得前二名(由學校提供證明,校長簽字及單位蓋章);2、初中教師:近三年來,所任教的班(級)科平均分在本校第二學期學年考試中,曾獲得前二名(由學校提供證明,校長簽字及單位蓋章);3、小學教師:近三年來,所任教的班(級)科平均分在本鎮(zhèn)第二學期學年考試中,曾獲得鎮(zhèn)內(nèi)前三名(其中東鎮(zhèn)街道、朱砂鎮(zhèn)、北界鎮(zhèn)、金垌鎮(zhèn)可放寬到前5名)的教師(由各鎮(zhèn)中心學校提供證明,校長簽字及單位蓋章);或2010年以來獲得信宜市優(yōu)秀課例一等獎(茂名市三等獎以上)的教師;或參加信宜市(或地市、省級)小學骨干教師培訓班獲得培訓證書的教師;4、報考體育教師:不受上述1-3點限制,但要求近三年來曾獲得信宜市舉辦或以上級別舉辦的運動會“優(yōu)秀教練員”稱號;5、報考音樂、美術教師:不受上述1-3點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