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呢?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雙方應當簽訂一個《租賃合同》,這對雙方都有好處。簽訂合同看起來當時有些麻煩,但是事前有一個文字的東西,雙方都按約定來做,對雙方都有一個約束,能夠使以后少出現(xiàn)不必要的矛盾,出現(xiàn)矛盾時也有據(jù)可查,避免出現(xiàn)大的麻煩。房屋租賃合同屬于不動產(chǎn)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一種承諾合同,也就是說,合同一經(jīng)簽訂,即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出租人不僅應按時交付作為標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應符合約定的使用目的。
租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呢?確認出租人、承租人的主體身份。在出租人和出租房屋符合資格與條件后,簽署租賃合同前,律師要核對原件、確認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身份:個人審核身份證或護照、港澳居民往來內(nèi)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企業(yè)、其他組織審核登記注冊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簽約代表的授權(quán)委托證明,若是境外企業(yè)、其他組織,前述證明還應經(jīng)公正或認證。
租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呢?居住房屋租賃,應符合規(guī)定的條件和標準。凡承租的居住房屋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積低于7平方米的;其中,承租集體宿舍的,承租的人均建筑面積低于6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積低于4平方米的,將不予辦理登記備案。在租賃期內(nèi),乙方增加同住人的,應當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人均承租面積標準,并書面告知出租人。
租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呢?房屋租賃保證金是一種履約保證的措施。房屋出租時,出租人可以與承租人在合同中約定收取房屋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數(shù)額由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租賃關(guān)系終止時,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承租人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應當歸還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