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安排
1、凡報名參加2016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類專業(yè)統(tǒng)一考試的考生,請務必于4月23日7:00至20:00持本人身份證、專業(yè)準考證,到西北師范大學體育館排隊報名、繳費,領取《專業(yè)考試證》及《評分標準與辦法》(2014版)。因考務安排需要,逾期一律不予補報。
2、為確保信息采集準確,報名時將由考生再次確認專項測試項目,一旦確認后不得更改,同時采集指紋建立指紋檔案,指紋采集時以左手食指為準。指紋檔案是考生本人參加每項測試時確認身份的重要依據(jù),考生檢錄和參加每個項目測試時均需驗證指紋。
3、報名前請認真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并簽字,報名時上交留存?zhèn)洳椤?/P>
4、請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各自報名時間,考生的專業(yè)考號及分組名單由計算機隨機排定,與報名先后次序無關(guān)。
5、根據(jù)甘發(fā)改收費【2010】1915號文件,體育類專業(yè)報名考試費為200元/人次。
二、考試須知
1、考生報名時獲取的《專業(yè)考試證》是參加考試的重要憑證,請隨身攜帶。《專業(yè)考試證》上印有5位數(shù)的專業(yè)考號,此號由計算機隨機生成,是考生參加一般身體素質(zhì)及專項技術(shù)測試的唯一代碼,請務必牢記。
2、請考生認真閱讀報名時發(fā)放的《評分標準》和《考生指南》,準確了解具體的考試項目時段安排,并按規(guī)定時間準時參加檢錄和測試。由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身體素質(zhì)100米跑錯過組次,立定三級跳遠、原地推鉛球錯過輪次,專項技術(shù)錯過順序等沒有參加測試者,一律不予補測。
3、考生須持專業(yè)準考證、身份證、專業(yè)考試證參加各項目的檢錄、測試,并交工作人員審查、核對。所有考生在進行每個項目測試時均需驗證指紋,證件不全、指紋驗證未通過者,一律不得參加測試。
4、測試采用分組輪換、集中測試的方式進行,4月25~27日為一般身體素質(zhì)測試,具體考試時間見專業(yè)考試證;4月28~30日為各專項分項測試,具體時間安排見考場外公告或西北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http://zsb.nwnu.edu.cn)。
5、一般身體素質(zhì)測試時沒有試跑、試跳和試擲,原地推鉛球和立定三級跳遠每人均有2次測試機會;參加立定三級跳遠和有專項特殊要求的跑動、移動時,考生一律不準穿跑、跳鞋;鞋底不得附著其它物質(zhì),否則按違紀處理。
6、一般身體素質(zhì)測試100米和田徑專項徑賽類項目,均在全塑膠場地進行,起跑器由考點提供,考生須穿塑膠場地專用鞋釘?shù)呐苄?直徑4mm,長度不超過9mm),否則,不允許參加相關(guān)項目的測試。考生在上跑道前將再次進行指紋確認,并不得離開跑道。
7、考生每項測試完畢后,應在成績記錄表上簽印確認。如對成績有異議,應立即書面向主考提出,并由主考向仲裁委員會反映,仲裁委員會在1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答復,過時不予受理??忌繄隹荚嚱Y(jié)束后應立即退出考場,不得在考場內(nèi)滯留,不得擾亂考試秩序。
8、帶隊教練員和考生家長要遵守考試紀律,不得進入考試區(qū)域,不得在考場外大聲喧嘩;如對考試過程及成績有異議,應通過正常渠道向考務組反映。對無理取鬧、擾亂考試秩序者,將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反饋至本人單位,按照相關(guān)規(guī)定予以處理。
9、考試現(xiàn)場實行封閉管理,所有測試現(xiàn)場均設置監(jiān)控設備。各考場除考試工作人員及參加測試的考生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場內(nèi)。
10、如遇天氣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正??荚?,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考試順延具體時間,并在考試場地張貼公告及廣播,請考生注意查看、收聽。考試成績將于2016年5月上旬在省教育考試院(http://www.gszs. cn)及西北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http://zsb.nwnu.edu.cn)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打印。
三、考試時間
項 目 | 測試時間 | 考 試 內(nèi) 容 | 檢 錄 地 點 |
一般身體素 質(zhì) | 4月25-27日 (上午7:30,下午14:30開始) | 1、原地推鉛球 2、100m 3、立定三級跳遠 | 1、東田徑場東南入口 2、西田徑場西北入口 3、西田徑場東南入口 |
專 項 | 4月28—29日 (上午7:30,下午14:30開始) | 1、田徑專項徑賽類 2、田徑專項田賽類(1)鉛球、標槍、鐵餅(2)跳遠、跳高、三級跳遠 3、籃球?qū)m棞y試(西籃球場) 4、排球?qū)m棞y試(西排球場) 5、足球?qū)m棞y試(東田徑場) 6、體操專項測試(體操館) 7、武術(shù)專項測試(武術(shù)館) | 1、西田徑場西北入口 2、分東、西田徑場地(1)東田徑場東南入口(2)西田徑場西北入口 3、西籃球場地東入口 4、西排球場地東入口 5、東田徑場東南入口 6、體操館入口 7、武術(shù)館入口 |
專 項 | 4月30日 | 未測試完的專項繼續(xù)測試 | 同上 |
注:專項考試安排(號段及測試項目時間)考前在考場外公布,務請考生留意查看。
四、考試紀律及要求
1、凡在考試中存在冒名頂替參加測試、測試中交換號衣等作弊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試作弊相關(guān)條款依法處理;對存在故意擾亂考點、考場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威脅、侮辱、誹謗、誣陷測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等行為的考生及其他人員,將終止考生本次考試資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guān)進行處理;構(gòu)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guān)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請考生嚴格遵守考試時間安排,在每項測試規(guī)定時間前30分鐘到場檢錄和測試,2次檢錄不到者,按自動棄權(quán)處理,不予補測。
3、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應加強自我保護,避免受傷;參加個別危險性較大項目考試的考生應自行購置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4、一般身體素質(zhì)測試中,原地推鉛球和立定三級跳遠測試兩次犯規(guī)的考生,只給一次補測機會,補測所得成績按70%計入該項測試得分。100m起跑時,考生第一次犯規(guī)警告,第二次犯規(guī)者,成績按70%計,再次犯規(guī)者,按零分計;如遇跑動途中串道或影響他人者,取消其該項成績。專項測試無補測機會。
5、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應尊重裁判,服從指揮,嚴格遵守測試紀律,不得擾亂考試秩序,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不得穿著帶有明顯標記(如學校名稱、號碼等)的服飾,違者取消本場考試資格。
五、違紀舉報及處理
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甘肅省教育考試院、西北師范大學紀委及招生考試中心開通舉報電話,同時在考場周邊設置兩個舉報信箱,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對考試各個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督。若發(fā)現(xiàn)任何工作人員、考生及考生家長等有作弊或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或向考生收取除考試費以外的其它費用,請及時向省教育考試院及學校紀委舉報。舉報電話如下:
1、甘肅省教育考試院:0931-4636229
2、西北師范大學紀委:0931-7971609
3、西北師范大學招生考試中心:0931-797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