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關于做好2016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云教認定〔2016〕2號)的精神,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云南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等,現將我縣2016年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教師資格的范圍和條件
凡報名當年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教師資格條件且戶籍在我縣的中國公民,均可向我局申請并依法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教師資格必備的思想品德條件、學歷條件、身體條件和教育教學能力,嚴格按照《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事項可登陸云南省教育廳網站查詢)。
申請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品德
(1)熱愛教育事業(yè),愿意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社會公德;
(2)遵守憲法和法律,未受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
2.學歷專業(yè)條件
(1)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含初級職業(yè)學校文化、專業(yè)課教師)資格應具備高等師范??茖W校或其它大學??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黨校系列學歷不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2)全日制學前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可以直接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若學前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需要申請認定其他層次的教師資格,只能按照非師范畢業(yè)生認定。
3.教育教學能力
(1)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懂得教育教學的規(guī)律和青少年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具有教育教學內容和方法的選擇能力,教學方案的設計能力,現代教育技術的運用能力,教育教學科研能力和管理學生的能力。
(2)教育學、心理學方面的知識要求。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及成人教育學歷申請教師資格均應修各認定層次要求的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參加并通過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授權組織的考試后,獲得單科合格證書(有效期兩年)。
(3)普通話水平。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
4.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無傳染病和精神病史,能適應教學工作的需要,在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根據《關于調整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的通知要求,在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中的“既往病史”項中要明確標明肝炎、結核、皮膚病、性傳播疾病、精神病及其他受檢者確認簽字的內容;對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人員,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體、滴蟲、外陰陰道假絲酵母菌(念球菌)(后兩項指婦科)檢查項目,對呼吸系統(tǒng)疑似癥狀者增加胸片檢查項目。
二、認定教師資格的程序
(一)準備申請與報名階段
1.在申請教師資格前,申請人必須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規(guī)定做好準備,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申報條件者,暫不作申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申報條件者,暫時不予受理。
2.申請教師資格的報名地點實行屬地分級管理,報名時間全省相對統(tǒng)一。
(1)報名范圍:凡戶籍在我縣的社會人員、因各種原因目前尚未認定教師資格和因工作需要崗位變動的我縣在職教職工(變更資格種類)。
(2)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網絡報名時間:2016年4月18日至5月23日。
(3)網上報名操作流程:
①參加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課程考試,并已取得合格證的申請人,請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為:Http://Www.Jszg.Edu.Cn),進入“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點擊“注冊”進入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上申報系統(tǒng)后,根據要求填寫申請人相關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并已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請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為:Http://Www.Jszg.Edu.Cn),進入“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點擊“注冊”進入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上申報系統(tǒng)后,根據要求填寫申請人相關信息。
②核對所填報信息。
③確認無誤后于選擇的教育局所規(guī)定的網絡申報時間內提交信息。
④提交成功后,系統(tǒng)將返回此次報名生成的報名號。請考生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這些資料是以后修改報名信息及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⑤請考生提交信息后自行下載“思想品德鑒定意見表”,如實填寫并打印。
⑥網上報名所用電子照片須為.Jpg格式,像素大小為114×156。
⑦報名結束后,請點擊“退出”按鈕來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考生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⑧申請人網報成功后,等待認定機構進行網上審核,申請人需經常登錄查看網報信息狀態(tài),即時修改信息,審核通過后自行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雙面打印)。
(4)現場確認:申請人網報成功且網上初步審核通過后,自行打印、下載相關表格于5月9日至27日(工作日)到我縣現場確認點進行確認,現場確認時申請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及現場確認信息一份;
②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同時交驗原件);
③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證明一份;
④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同時交驗原件);
⑤《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一份(雙面打印),(請先到教育局人事股確認相關信息后再到武定縣人民醫(yī)院進行體檢)
⑥《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思想品德鑒定意見,由申請人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填寫;
⑦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考試合格證復印件一份(同時交驗原件)或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全日制)提供在校成績表、教育實習鑒定表復印件;
⑧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一份(同時交驗原件);
⑨小一寸免冠彩色半身近期證件照1張,所有使用的照片必須與網報使用的照片相同。
(二)受理認定階段
1.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于現場確認終止日結束后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材料進行審查,做好材料的登記、編號、整理等工作。
2.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教師資格專家委員會按照《云南省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評辦法》對符合申請條件的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進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進行測試,通過面試、試講等方式考察申請人的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提出審查意見。
3.資格認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各項審查結果做出是否認定的結論,并在認定系統(tǒng)中對申請人信息進行相應處理,并按規(guī)定發(fā)放證書,申請人可隨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認定情況;凡被專家審查委員會審查為不合格者,不得認定其教師資格;雖經審查認定為教育教學能力合格,但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其思想品德鑒定等條件綜合審查認為不合格的,不得認定其教師資格。
4.凡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在我省申請時,無需參加考試;對筆試科目均合格者,可直接參加面試;對筆試單科成績合格者,仍需參加我省組織的相應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評。
三、教師資格認定收費標準
根據《云南省物價局云南省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云價收費〔2013〕96號)的有關規(guī)定,面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收費每人次180元。
詳情咨詢:武定縣教育局人事股
聯系人:李老師
咨詢電話:8835065
特此公告
武定縣教育局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