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成都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guī)范普通高中錄取加分政策的意見》(成教發(fā)〔2015〕8號)和《成都市招生考試委員會 成都市教育局關于成都市2016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加分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成招考委〔2016〕7號)精神,符合規(guī)定的留學回國人員子女在蓉參加普通高中入學考試可享受加5分的優(yōu)惠政策,成都市人社局負責對符合規(guī)定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進行認定。為保證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全過程公平、公開、公正,現將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分對象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在蓉留學回國人員,其子女可享受中考加分優(yōu)惠政策:
(一)在國(境)外獲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二)在國內獲得中級以上職稱或學士以上學位,并在海外學習或進修1年以上的人員。
二、申請材料
戶籍在高新區(qū)且符合規(guī)定的留學回國人員持以下材料向高新區(qū)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加分申請:
(一)《成都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符合規(guī)定的留學人員子女加分登記表》(附件1);
(二)《符合規(guī)定的留學人員申請子女報考普通高中加分身份認定匯總送審表》(附件2);
(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或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出具的《海外留學人員身份證書》(原件送審,復印件一份報備)。
(四)留學人員本人及子女身份證、戶口簿(原件送審,復印件一份報備)。
三、申報時間
符合規(guī)定的留學回國人員于4月15日前將上述材料提交至成都高新區(qū)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人才處。所有材料請同時報送紙質版及電子版。
聯系人:李沛璘、劉智超;聯系電話:85179800、85192174
郵箱:gxrcc508@126.com、liuzcht@163.com
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號A座高新區(qū)管委會508
成都高新區(qū)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