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區(qū)教師隊伍建設,根據我區(qū)2016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計劃及崗位需求情況,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魯人社發(fā)〔2015〕6號) 和《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6〕53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管委會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F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
共招聘教師104名(教育類),其中:高中教師10名、初中教師32名、小學教師62名。具體崗位計劃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含40周歲)以下(1975年4月9日以后出生),符合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基本條件,同時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具體見附件)。
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除需提供崗位規(guī)定的相關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面試資格審查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在職人員應聘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應聘前與簽約單位解除協(xié)議或經簽約單位同意,可以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應聘: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2、現役軍人;
3、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方法與資格初審
(一)個人報名
報名采取統(tǒng)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查詢、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詢時間: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報名網址:濟寧高新區(qū)網站(http://www.jnhn.gov.cn)或濟寧高新區(qū)人才聯(lián)盟網站(http://www.jnhn551.com)
應聘人員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學校中的一個崗位學科,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報名信息的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選派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在報名期間(節(jié)假日不休息)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如在待審核期滿后48小時內未對應聘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咨詢電話0537-3255628。
(三)網上繳費和打印準考證
繳費時間:2016年4月9日11:00—4月14日16:00
準考證打印時間:2016年5月3日14:00—5月7日14:30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下載打印《濟寧高新區(qū)招聘教師準考證》,同時下載打印《濟寧高新區(qū)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濟寧高新區(qū)招聘教師誠信承諾書》和《在職人員應聘證明信》(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交)。
根據市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單位審核通過后,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于4月14日9:00至16:00到濟寧高新區(qū)管委會西區(qū)(吳泰閘路116號)社會事業(yè)發(fā)展局教育工作處辦公室辦理減免手續(xù)。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fā)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審查核準后,考生本人要網上確認并打印準考證。
報名結束后,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guī)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四、招聘辦法
招聘通過筆試、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確定擬聘用人員。
(一)筆試
教育類筆試時間:2016年5月7日下午14:00-16: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采取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標準、統(tǒng)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根據專業(yè)不同分為綜合、衛(wèi)生和教育三大類,各類均考一科。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guī)、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衛(wèi)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yī)藥衛(wèi)生專業(yè)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yè)基礎知識部分按醫(yī)療、藥學、檢驗、中醫(y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yè)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根據學校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筆試人數確定;筆試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筆試成績及擬進入面試人員確定后,在濟寧高新區(qū)網站公示。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弄虛作假、違背誠信承諾者,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選派專人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并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提交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并能夠正常畢業(yè);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6年4月9日之前取得);
2、身份證;
3、報到證(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應在考察前提交報到證,否則視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4、教師資格證書(師范類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非師范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應聘的,可在考察前提交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視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5、《濟寧高新區(qū)招聘教師準考證》、《濟寧高新區(qū)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濟寧高新區(qū)招聘教師誠信承諾書》;
6、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在職人員應聘證明信》;
7、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應出具應聘前與簽約單位解除協(xié)議或經簽約單位同意的證明材料;
8、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經審查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棄權。因取消資格或棄權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進入面試的人員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
(三)面試
面試主要測評教學能力,以說課的形式進行,時間不超過15分鐘,滿分100分。說課主要考察綜合運用專業(yè)知識和組織課程,掌握課程內容,運用教學語言和教學資源等方面的能力.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在崗位學科面試結束后統(tǒng)一向面試人員宣布。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同一學校中的同一招聘崗位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筆試成績再相同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加試,根據加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崗位計劃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員數為1:1的,面試成績低于所有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分值的,不得進入考察體檢范圍。
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在濟寧高新區(qū)網站公示。
(四)考察體檢
按照學校崗位招聘計劃,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
考察采取查閱檔案、查驗證明、實地考察和談話等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內容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對考察合格的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濟寧高新區(qū)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聘用意見,報區(qū)人事勞動保障處審核。經批準聘用的人員,由區(qū)人事勞動保障處頒發(fā)《聘用通知書》,憑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在高新區(qū)黨工委、管委會的領導下進行,成立高新區(qū)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次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37-3255677。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關通知、公告、公示將在濟寧高新區(qū)網站(http://www.jnhn.gov.cn)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咨詢電話:0537-3255628
本《簡章》由高新區(qū)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濟寧高新區(qū)人事勞動保障處
濟寧高新區(qū)社會事業(yè)發(fā)展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