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維護南昌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著力提升轄區(qū)群眾安全感,南昌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機動(處突)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機動(處突)輔警員是指不占用公安行政編制,不具備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的有關待遇,通過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在公安非執(zhí)法崗位上,從事公安輔助工作的全日制勞動者,其崗位是協助民警從事社會面治安巡邏及防范工作。
本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以上崗位機動(處突)警務輔助人員22名(限男性)。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作風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勞,無違法違紀記錄,未參加過邪教組織。工作中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志愿獻身公安輔警事業(yè)。
2.報考對象: 男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時間計算截止至2016年4月1日),具有高中以上學歷的優(yōu)秀青年,戶口不限。退伍軍人、警校畢業(yè)生、有武術、散打、跆拳道、柔道、拳擊等特殊技能人員、持有汽車、摩托車駕駛執(zhí)照者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3. 要求身高1.70米以上(含),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舉止大方,談吐清晰,無口吃、重聽、色盲和其它傳染性疾病,雙眼裸視4.8以上或矯正視力5.0以上,無殘疾,身體、心理素質好。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及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或被行政機關辭退、開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審查或受到處分的;
(3)有不良行為受到公安機關處理的;
(4)其它原因不適宜在公安輔警工作崗位的。
三、招聘程序
實行統(tǒng)一報名、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聘用的辦法,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公示、聘用、培訓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6年4月5日9時至2016年4月14日(休息日除外);
報名地點:南昌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政治處1312室(南昌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雙港西大街199號);
報名方式:不接受網絡報名。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步進行,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張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原件及復印件;
(4)無違法犯罪和參加邪教的證明材料(由屬地派出所出具);
(5)其他可提供的證明材料(駕駛證、退伍證明等)。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fā)現報名人員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二)筆試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卷面總分100分,考試時長120分鐘,全部為客觀題。
(三)面試及體能測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錄計劃確定參加面試和體能測試的人選。體能測試的項目、標準由經開公安分局確定并組織實施。
(2)成績合成: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體能測試成績×40%。筆試、面試、體能測試綜合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四)體檢
統(tǒng)一組織應聘者到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體檢,因所從事的工作特殊性,屬高危行業(yè)、集體食宿,要求應聘人員除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重大疾病史、身體無殘缺等基本條件外還必須符合沒有傳染病、心臟病等條件。
(五)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xù)
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工作結束后,根據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南昌市公安局經開分局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進行上崗前培訓,并按有關規(guī)定統(tǒng)一實行勞動人事保障代理,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二年一簽,試用期2個月)。
(六)培訓
對擬聘用的機動(處突)警務輔助人員進行政策法規(guī)、業(yè)務知識、職業(yè)道德等方面的崗前培訓,具體培訓計劃由經開公安分局負責組織實施。
五、工資待遇和社會保險
(一)工資
1.基本工資:2400元/月(含社保個人承擔部分);
2.績效工資:600元/月。
(二)社會保險
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yè)保險。
六、聯系電話
報名咨詢電話:南昌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0791-83873080;
監(jiān)督舉報電話:南昌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紀檢監(jiān)察室0791-83888531。
本公告由南昌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機動(處突)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南昌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