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開平市政府雇員管理試行辦法》(開府辦〔2012〕15號)和《關(guān)于<開平市政府雇員管理試行辦法>的實施意見》(開人社〔2013〕96號)規(guī)定,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考政府雇員考試中,經(jīng)考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向楠同志考試成績的名次、體檢及考察結(jié)果均符合雇用條件,擬同意雇用,現(xiàn)予以公示。
公示期間,如對擬雇用人員有異議,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實名向我們反映,并寫明聯(lián)系人姓名和聯(lián)系電話,匿名信函將不予受理。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雇用的,按程序辦理雇用手續(xù)。
公示時間:自發(fā)布之日起7天
聯(lián)系(傳真)電話:0750-2257303
通訊地址:開平市長沙曙光東路168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員和雇員管理股
郵政編碼:529300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30日
擬雇用人員公示詳情請見http://lbj.kaiping.gov.cn/l_bull.asp?id=849
序號 | 準(zhǔn)考證號 | 姓名 | 成績 | 體檢 | 考察 | 雇用情況 |
1 | 20160101 | 向 楠 | 86.4 | 合格 | 合格 | 擬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