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縣司法局關于招聘臨時用工人員的公告
2016年第1號
根據(jù)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臨時用工人員1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辦理了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
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連續(xù)失業(yè)一年以上;
3.男年滿50周歲和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人員。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初中及其以上學歷;
(七)年齡在18至50周歲。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應聘:
(一)有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尚未作出結論人員;
(三)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二、身份及待遇
(一)此次招聘臨時用工人員,不具有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編制及身份,實行勞動合同管理,合同實行一年一聘。
(二)工資待遇1600元/月,其中1180元為基本工資、420元為績效工資;單位不提供住宿;單位按規(guī)定為受聘人員交納工傷保險。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
(一)報名時間
2016年3月25至4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
巧家縣司法局辦公室(巧家縣白鶴灘鎮(zhèn)花園社區(qū)黨政機關活動板房辦公區(qū)),聯(lián)系人:劉玉貴;咨詢電話:0870-7121061,13708604215。
(三)報名有關事項
報名需持學歷證書、身份證、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本人到現(xiàn)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不收取任何費用。
四、招錄方法、時間、地點
(一)招錄方法
考試采用資格審查和面試進行,資格審審查、面試合格后確定擬聘人員。
(二)招錄時間、地點
1.招錄時間:2016年3月25至4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招錄地點:巧家縣司法局
五、簽訂勞動合同
單位對被招錄人員進行考察,對考察合格擬招聘人員簽訂一年一聘的臨時用工合同,實行勞動用工管理。
巧家縣司法局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