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16年福建省公務員什么是其他不誠信的行為?如何處理?
答:對報考者雖不構成違紀違規(guī)但故意浪費考錄資源的不誠信行為,也將記入我省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已確認參加面試卻在面試當天臨時棄考的,進入體檢、考察、錄用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后提出放棄的,在誠信檔案庫中記錄3年;被錄用為公務員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報到的,在試用期內(nèi)無正當理由申請取消錄用的,將取消其錄用資格,在誠信檔案庫中記錄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