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結合我院具體情況制定本工作細則。
一、復試組織管理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張國山
成員 :王德起 彭文英 張強 段霞 劉業(yè)進 薛文凱
(二)復試小組
學院按學科(專業(yè))組成復試小組。分別成立行政管理專業(yè)、區(qū)域經濟專業(yè)、土地資源管理專業(yè)、教育經濟與管理專業(yè)、城市經濟與戰(zhàn)略管理專業(yè)復試工作小組。
復試小組負責考生的面試工作,重點考察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思想政治情況、道德品質、綜合素質、外國語聽力和口語能力。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并另設復試秘書1人,負責對考生作答內容進行現(xiàn)場詳細記錄。小組成員應為碩士生導師或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職稱的教師,負責外國語測試的教師可適當放寬職稱條件;復試秘書應由在校教師或具有研究生學歷的復試工作人員擔任。
外國語測試可以單獨組織,復試教師應不少于2人。
(三)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guī)范
1、復試教師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面試前向外界公布復試教師名單,面試題庫等復試相關內容均須嚴格保密。
2、面試采取提問形式,其中,專業(yè)測試須建立不少于20道試題的題庫;每位考生至少抽取3道題目做答。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3、同一學科(專業(yè))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題庫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tǒng)一。
4、復試教師須現(xiàn)場獨立評分,評分要一視同仁、客觀公正,并在原始評分表上簽字。
5、復試小組須指定兩人負責匯總復試成績 ,并簽字留檔。
6、面試過程需全程錄音錄像。
二、復試安排
(一)復試考核方式
1、筆試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時間為120分鐘。
2、面試。由不少于5名復試教師為一組進行面試,每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面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素質和能力;學習經歷與志向;綜合素養(yǎng)(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德考核,誠信評判,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外國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四大部分。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考核的具體辦法:各專業(yè)需建立專業(yè)面試題庫,試題數(shù)量不少于20道;每位考生抽取不少于3道專業(yè)題做答。
(2)學習經歷與志向評定的具體辦法:結合考生提交的材料以提問的方式進行,復試小組需對考生學習經歷、本科專業(yè)、學習成績、本科論文、報考志向等內容進行評定。
(3)綜合素養(yǎng)考核的具體辦法:結合綜合面試進行,加強誠信評判;人文素養(yǎng)和舉止禮儀的考核主要從言談舉止等方面來考察。
(4)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以題庫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二)一志愿復試程序、時間、地點
1、學院組織印制筆試試卷,專人接收筆試試卷,專人監(jiān)督。
2、筆試安排
3月25日上午,行政管理、區(qū)域經濟專業(yè)進行筆試。時間:9:00—11:00,地點:城市經濟與公共管理學院應急管理實驗室(東門內北側)。
3月25日下午,土地資源管理、教育經濟與管理專業(yè)進行專業(yè)筆試。時間:14:00—16:00
地點:博納樓215
3、面試安排
3月25日上午,土地資源管理、教育經濟與管理專業(yè)進行面試。時間:8:30開始,地點:土地資源管理專業(yè)在博納樓230,教育經濟與管理專業(yè)在博納樓229。
3月25日下午,行政管理、區(qū)域經濟專業(yè)進行面試。
時間:13:30開始
地點:行政管理專業(yè)在博納樓229、230
區(qū)域經濟專業(yè)在博納樓215
(三)調劑生復試安排
1、調劑生復試時間:3月30日—4月20日。
2、調劑生必須參加擬調入專業(yè)的專業(yè)復試(含筆試、面試)。
三、復試成績評定及錄取原則
(一)復試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按百分制,其中專業(yè)課筆試占50分(卷面分100分),面試占50分,其中外語聽力、口語占10分,專業(yè)素質與能力15分,學習經歷與志向15分,綜合素養(yǎng)10分。
(二)總成績合成和錄取原則
1、按照考生總成績(初試和復試加權成績)由高至低排序作為擬錄取的依據(jù)(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名單分別排序)。
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平均分(折合為百分制)x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x復試成績權重。初試權重50%,復試權重50%。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P>
(1)政審不合格者;
(2)復試成績不合格者;
(3)體檢不合格者。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低于60分者。
四、破格復試的原則和條件
破格復試的原則和條件參考學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進行。
五、調劑工作程序
1、學院在3月27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將復試結果通知到一志愿考生,方便本校一志愿考生參加校內或校外調劑。
2、接收調劑原則
(1)優(yōu)先接收本校一志愿考生調劑
(2)優(yōu)先接收本校畢業(yè)生調劑
(3)優(yōu)先接收985、211本科畢業(yè)生調劑
3、按照學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接收校內外調劑考生。各專業(yè)調劑生復試名單由各專業(yè)確定上報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上報學校研招辦。
4、接收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調劑系統(tǒng)”進行,否則無效(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shù)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學院在教育部“調劑系統(tǒng)”上復核復試名單,敦促其上網確認,并通知考生具體復試安排。
5、按照復試工作細則完成考生的筆試和面試后,形成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提交學校研招辦。
6、考生接到復試、錄取相關短信后,須在24小時內登錄中國研招網確認,否則學校有權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六、其它
1、MPA復試錄取工作參照本細則進行。
2、本細則未盡事宜,請以《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6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為準。
七、考生接待電話、投訴的監(jiān)督舉報電話和專用監(jiān)督電話
學院招生工作接待電話:010-83952250。
學院招生監(jiān)察辦公室舉報電話:010-83952258。
學校研招辦考生接待電話:010-83951759。
學校招生監(jiān)察辦公室舉報電話:010-83952128。
北京市教育考試研招專用監(jiān)督電話: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