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科級領導班子建設,改善班子結構,根據(j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結合鹿邑實際,縣委決定,擬面向全縣公開選拔一批科級領導干部?,F(xiàn)公告如下:
一、選拔職位和人數(shù)
根據(jù)鹿邑實際情況和科級干部隊伍現(xiàn)狀,確定4名正科級領導干部職位和12名副科級領導干部職位,面向全縣公開選拔。
正科級領導干部職位:團縣委書記、縣委改革辦主任、縣《新鹿邑》報社總編、縣尾毛產業(yè)辦主任。
副科級領導干部職位:團縣委副書記2名、縣招商服務局副局長2名、縣廣播電視臺副臺長2名、縣行政服務中心副主任2名、縣委黨史研究室副主任2名、縣《新鹿邑》報社副總編1名、縣尾毛產業(yè)辦副主任1名。
二、基本條件和報考資格
(一)基本條件
應當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二)報考資格
1.報考人員必須是鹿邑縣黨政群機關、事業(yè)單位(不含學校、醫(yī)療單位)中的在編干部,每人只能填報1個職位。報考正科級領導干部職位的,須為現(xiàn)任正科級或任副科級2年以上;報考副科級領導干部職位的,須為現(xiàn)任副科級或任科員(九級職員)3年以上。
2.報考人員年齡須是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其中報考團縣委書記職位的年齡須是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報考團縣委副書記職位的年齡須是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3.報考團縣委書記、副書記、縣委改革辦主任、縣委黨史研究室副主任職位的須同時具備中共黨員和公務員(參照公務員)身份,報考縣招商服務局副局長職位的須具備公務員(參照公務員)身份。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埔陨蠈W歷。
5.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須為稱職以上。
6.身體健康。
7.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紀檢部門和監(jiān)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正在黨政紀處分所規(guī)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過人民法院和公安機關刑事處罰的;
(4)未滿服務基層最低年限的;
(5)其他不符合參加的情形。
三、選拔程序
按照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組織考察、研究決定和任前公示等方式進行。
(一)現(xiàn)場報名。報名人員應填寫統(tǒng)一印制的《鹿邑縣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報名審查表》,并粘貼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另交同底版照片2張。
(二)資格審查。按照報名條件,各單位對本單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簽署意見,然后統(tǒng)一將初審合格人員的《鹿邑縣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報名審查表》、照片、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報送縣公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jīng)縣公選辦會同有關單位進行資格復審后,對審查合格者,發(fā)放準考證。
(三)筆試(50分)。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內容: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規(guī)定的公共知識等內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列,正科級領導干部職位按照與擬選拔人數(shù)1:5的比例,副科級領導干部職位按照與擬選拔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入)。
(四)面試(50分)。主要測試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宏觀決策、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五)加分項。(1)任職資歷:任正科級職務滿一年加1分,副科級職務滿一年加0.5分。(2)學歷:在職本科學歷加0.5分,全日制本科學歷加1分,在職碩士學歷加1.5分,全日制碩士學歷加2分。(3)年度考核:近3年年度考核獲得一次優(yōu)秀加1分,獲得一次稱職加0.5分。(4)一線歷練:后備干部加1分,信訪案件包案干部完成妥善化解息訴罷訪的加1分,第一批駐村第一書記加1分,參與并完成重點工程的加1分,參與招商引資完成項目落地的加1分。(5)榮譽獎勵:報考人員近3年獲得縣委、縣政府以上榮譽稱號的每項加1分,最多不超過3分。其中報考縣《新鹿邑》報社總編、副總編和縣廣播電視臺副臺長職位:近三年被省、市表彰的優(yōu)秀記者、編輯、播音主持加1分;在省級及以上媒體發(fā)稿,每篇1000字以上的加0.5分,頭版頭條加1分,累計不超過3分;獲得省級“好新聞”三等獎以上、市級“好新聞”二等獎以上的加1分,累計不超過2分。(6)平時測試:科級干部參加縣委組織的測試每次加0.5分,按每次實際得分百分比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加分項得出總分,從高到低排列,按照與擬選拔職位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五)組織考察。由公選辦組織對被考察人員進行考察,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全面、客觀、準確地了解考察對象的德才表現(xiàn)、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六)研究決定。對經(jīng)組織考察的人選,提交縣委常委會研究確定擬提拔人選。
(七)任前公示。將縣委常委會研究確定的擬提拔人選名單在全縣范圍內公示,接受群眾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任職和鍛煉。公示期滿后,辦理試任職手續(xù),試用期一年。選拔的副科級領導干部的分別分批到城建拆遷、信訪穩(wěn)定、精準扶貧、重點項目、督查中
心等基層一線輪崗歷練。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勝任的,正式辦理任職手續(xù);不勝任現(xiàn)職的,免去試任職務。
四、時間安排
發(fā)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階段5天(2016年3月21日—3月25日),筆試階段1天,面試階段1天,組織考察階段3天。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五、組織領導
公開選拔工作在縣委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成立縣公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副書記、組織部部長付吉廣任組長,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張付祥、縣人社局局長劉文革、縣紀委副書記李景峰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縣委組織部副部長邵立教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縣委組織部,工作人員從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縣人社局、縣編辦、縣教體局等有關單位抽調,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鹿邑縣公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