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人員編制現(xiàn)狀及工作需要,現(xiàn)就2011年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遴選法官及行政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名額
6名(其中法官職位5名,行政人員職位1名)。
二、遴選范圍及條件
(一)范圍:全省各級法院、檢察院在職公務員(法院系統(tǒng)聘任制書記員除外);通過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并取得A證的其他政法機關在職公務員;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政法機關在職公務員。
上述人員報考時需經(jīng)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
(二)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報考法官職位的,具有法官或檢察官身份;雖不具有法官或檢察官身份,但通過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并取得A證的公務員;具有5年以上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
(3)報考行政人員職位的,具有3年以上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
(4)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5)符合《法官法》規(guī)定的其他任職條件,符合回避規(guī)定。
2、學歷條件:
(1)報考法官職位的需具有國民教育法學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取得相應《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報考人員,可視為法律相關專業(yè)畢業(yè))。
(2)報考行政人員職位的需具有全日制國民教育本科以上學歷。
3、年齡條件:
報考法官職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報考年齡可放寬至43周歲以下(196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1)法院、檢察院及其他政法機關擔任中層副職以上職務的;
(2)從事審判、執(zhí)行或其他法律工作10年以上辦案經(jīng)歷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兩次以上優(yōu)秀等次或立功的;
(4)近三年獲得過全省、全國學術論文三等獎以上的;
(5)近三年獲得過省級以上“辦案能手”、“優(yōu)秀法官”或“優(yōu)秀檢察官”等稱號的。
報考行政人員職位的,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開考比例
各職位報考人數(shù)與遴選計劃之比原則上不低于2:1,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該職位予以調整或取消。
四、遴選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布遴選法官及行政人員公告。公告在雅安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yapta.gov.cn)、《雅安日報》上發(fā)布(雅安人事考試網(wǎng)從10月9日起公告,雅安日報于10月11日公告)。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11年10月12日— 10月18日9:00—17:00(周六、周日先撥打咨詢電話聯(lián)系)。
雅安市轄區(qū)范圍內考生到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人事處報名,提交《報名表》一式二份、單位及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法官或檢察官等級證明、公務員身份證明、司法考試合格證及符合所報職位條件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兩寸近期正面免冠頭像同底彩色照片2張。
外轄區(qū)考生可通過傳真遞交《報名表》。以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可在領取準考證時提交。
(三)資格審查
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按照遴選條件對考生進行資格查審。10月19日-10月20日公布資格審查合格和參加筆試的人員名單。名單上所公布的資格審查合格和參加筆試人員于2011年10月21日9:00-17:00前憑身份證到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領取準考證。
(四)筆試
1、筆試內容:法官職位主要測試綜合法律知識;行政人員職位主要測試申論和基礎法律知識。卷面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及地點:2011年10月22日上午9:00-11:30份在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十四樓會議室進行。
3、筆試成績公布:2011年10月25日公布筆試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各職位報考人數(shù)與遴選計劃以2:1的比例確定和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不足2:1以實際參加筆試人數(shù)進入面試。
(五)面試
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者在能力素質、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為10月27日上午9:00。
考生綜合成績(考生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總成績×50%),于10月28日進行公示。
(六)體檢
根據(jù)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遴選法官和工作人員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執(zhí)行。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擬遴選人員進行組織考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五、辦理調動
對考察合格的擬遴選人員,按程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同時按相關規(guī)定必須在本院服務滿5年。
六、紀律監(jiān)督及有關要求
(一)本次法官及行政人員遴選工作本著公開、公正、公平原則,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jiān)督,認真受理群眾檢舉、申訴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權限妥善處理。
(二)本次遴選各階段工作中各類信息均在雅安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yapta.gov.cn)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人注意及時查閱。因未及時查閱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七、本公告由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835-2855112、2855117
傳真電話: 0835-2855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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