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碩士畢業(yè)學校
211工程高校及本校 25分
福建省非211工程本一批次高校 20分
其他高校 8分
2.本科畢業(yè)學校
211工程高校及本校 18分
具有博士點高校 13分
3、學習成績
(按照畢業(yè)生在攻讀碩士學歷期間的學習成績對其等級進行評定)
本科和碩士階段課程成績均為80分(或優(yōu)良率為80%)以上 5分
本科或碩士階段課程成績之一為80分(或優(yōu)良率為80%)以上 2分
4.黨員情況(截止招聘信息發(fā)布之日)
正式黨員 5分
預備黨員 2分
5.外語水平
專業(yè)英語八級 6分
六級成績達到425分(含425分)或專業(yè)英語四級 4分
四級成績達到425分(含425分) 2分
6.計算機水平
計算機四級或計算機專業(yè) 6分
計算機三級 4分
計算機中級(省級二級)水平 2分
(二)導向要素
1.榮譽稱號
(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共青團干部”、“優(yōu)秀畢業(yè)生”、“優(yōu)秀黨員”)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級10分
學校級(每次4分,不超過8分) 4分
2.學術、學科競賽獲獎
在由政府各部門主辦的綜合類學科競賽(含地方賽區(qū))中獲獎
⑴ 認定的國際性比賽或上述全國性比賽獎項:
一等獎 8分
二等獎 5分
三等獎 3分
⑵ 上述全國性比賽地方賽區(qū)獎項:
一等獎 3分
二等獎 2分
三等獎 1分
(1.以上獎項僅限在高校就讀期間所獲獎勵表彰;2.同類獎勵取最高分;3.榮譽類和競賽類獎勵可以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20分。)
3、擔任學生工作干部的情況
校學生會主席、校研究生會主席、校社團聯(lián)合會主席 15分
校學生會副主席、校研究生會副主席、校社團聯(lián)合會副主席、院學生會正副主席、院團委副書記、院研究生會正副主席 12分
校學生會、校研究生會、校社團聯(lián)合會或校團委各部正副部長、校廣播臺長、院學生會或團委各部部長、學生黨支部書記、青年志愿者協(xié)會會長、班長、團支書、院自律會會長、校藝術團團長 10分
其他未列入導向要素的稱號和獎勵,將根據應聘者提供的材料,由人事處會同學生處、紀檢監(jiān)察辦公室等部門討論確定。
二、標準分
以上評分累積最高100分。累積分為申請華僑大學輔導員崗位的基本資格分。根據學校招聘公告設定的面試比例,按累積分排序確定面試入圍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