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經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決定在全州公開遴選3名公務員到州司法局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職位及名額
1、法制宣傳科法制宣傳員1名;
2、法制科法制工作崗位1個;
3、公證律師工作科公證工作崗位1個。
二、公開遴選范圍
全州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農場)機關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三、公開遴選資格條件
(一)報名參加公開遴選的公務員,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歷年來公務員年度考核被評為稱職以上等次。
2、思想政治素質好,政治立場堅定,愛崗敬業(yè),遵紀守法,清正廉潔,忠于職守,作風正派。
3、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寫作能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遴選人員職務僅限于科員及以下人員。
(二)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開遴選方法程序
公開遴選工作按照報名和資格審查、組織考試、體檢與考察、確定人選和公示、辦理調動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通過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xsbnrc.cn)和西雙版納州政務網,面向全州發(fā)布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二)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符合條件人員須如實填寫《西雙版納州司法局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1式2份(可從前述網站下載),經所在工作單位蓋章同意后,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張,到州司法局政治部501室現場報名。遴選職位與符合報名條件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5,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的,遴選急需緊缺專業(yè)人才的,經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開考比例可放寬至1:3。
報名時間:2016年3月7日至3月17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西雙版納州司法局政治部,地址:景洪市宣慰大道98號州司法局政治部501室,聯系電話:2122207。
(三)資格審查
由州司法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身份證件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yè)務素質能力。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應變能力。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遴選職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方式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總成績。參考人員的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分,由筆試和面試成績加權計算,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的權重各占總成績的50%。
(五)組織考察
遴選機關根據面試人員的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遴選職位人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并按照遴選職位的職責要求,對預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七)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xù)
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遴選對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一)公開遴選工作全程接受州司法局紀委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691-2145524(州司法局紀委)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州司法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691-2122207,聯系人:周冬云、馬清萍。
西雙版納州司法局
2016年3月4日